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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草許可證辦理有什麽要求?

辦理煙草許可證的條件是:有與煙草制品零售業務相適應的資金,有獨立於住所的固定經營場所,符合當地煙草零售網點合理布局的要求,以及其他條件。

1.有與煙草制品零售業務相適應的資金。

這壹點很好理解,就是為了及時結算貨款,妳要準備壹定的資金。

二、有獨立於住所的固定經營場所。

這個其實很好理解,就是妳得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比如小超市,煙酒專賣店等等。面積壹般20-30平米。

三、符合當地煙草零售網點合理布局的要求

意味著方圓100米內不能有學校,方圓50米內不能有同樣煙草執照的店鋪。(不同地區和地域要求不同)。

第四,其他條件

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根據有關規定壹般不會特別指出,自然沒問題。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予頒發生產企業許可證:

1,無固定經營場所,或者生產經營場所不適合生產經營電子煙、霧化器、電子煙尼古丁等。出於安全因素。

2.被市場監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者取消從事電子煙生產經營資格未滿三年的。

3.申請人因生產銷售偽劣產品、侵犯知識產權、違法生產經營等行為,壹年內受到執法機關處罰兩次以上或者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申請人在三年內申請生產企業許可證。

4.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在煙草專賣局作出駁回或者不予受理決定後壹年內重新申請的。

5、申請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生產企業許可證被撤銷後,三年內重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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