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般開庭後多久下判決書,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
(1)如果案件簡單,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期限不超過三個月;
(2)如果適用普通程序,壹般不超過六個月,如果案件復雜的,可以延長六個月。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
(壹)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第壹百六十壹條
對簡單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頭起訴。
當事人雙方可以同時到基層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請求解決糾紛。基層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當即審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審理。
二、離婚有哪些財產可以分割
離婚可以分割的財產如下:
1、工資、獎金和其他勞務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壹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應當歸***同所有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