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利用專利向其他廠商投訴,其他廠商通過專利無效解決危機。
如何無效,可以委托專利代理機構處理。
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在無效宣告請求審查過程中,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專利權人可以修改其權利要求,但是不得擴大原專利的保護範圍。不能擴大,但可以縮小,且權利人的變更僅限於債權,債權的變更壹般僅限於債權的刪除、合並、刪除。如果妳的第壹個獨立權利要求無效,妳可以刪除它。關於方法權利要求,雖然引用了權利要求1,但仍然是獨立權利要求。即使獨立權利要求1無效,該安裝方式的權利要求在您修改刪除後,仍然可以作為獨立權利要求有效存在。
專利無效是由於
1專利申請文件不符合初步審查要求。
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時,專利申請人必須提交五份文件,包括請求書、說明書、權利要求書、附圖和摘要。在接受專利申請後,國家知識產權局將進行初步審查,或正式審查。主要包括:申請手續是否完備,文件是否齊全,說明書是否符合專利法的規定,申請人的身份是否符合專利法的要求,發明主題是否屬於專利保護範圍,申請費是否已繳納等。以上事項不符合要求的,要求申請人在指定期限內補正。申請人逾期未補正的,其申請視為撤回。補正後仍不符合專利法要求的,予以駁回。無論專利申請是“視為撤回”還是“駁回”,都是無效專利。“無效”的原因是說明書格式、申請人身份等幾項中有壹項可能不符合要求。初步審查不涉及申請內容,因此這些無效專利大多可以借鑒,具有壹定的應用價值。
2 .專利申請人在申請公布後撤回或者放棄的。
我國專利法實行“早公示、緩審查”制度。經初步審查,國家知識產權局認為該發明專利申請符合專利法的規定。自申請日起65,438+08個月後,申請人的發明立即公布,申請內容(摘要)通過《發明專利公報》公布,同時公布發明專利申請。專利申請公布後,不會立即進入實質審查程序,而是由申請人在法定期限內決定是否請求實質審查。在此期間,如果申請人不請求實質審查,該申請將被視為撤回或放棄,成為無效專利。這是因為發明專利申請通過了初步審查,但並不意味著申請最終會被授權。只是意味著申請的內容和形式符合專利申請的要求,並不意味著申請的內容符合授權的要求。這種無效專利有壹定的開發價值,但如果不重視,很容易引發知識產權糾紛。所以在開發利用的時候,壹定要先檢查新穎性,確認後再考慮。
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交國外申請材料的,視為撤回。
發明專利申請已經在外國提出的,申請人應當在請求實質審查時提交該國對該申請進行審查所檢索的資料或者審查結果的資料。這主要是指《巴黎公約》成員在中國再次申請專利保護時所享有的“優先權”原則。所謂“優先權”,是指《巴黎公約》成員國的國民向某壹締約方第壹次申請發明創造專利後,可以在壹定期限內向所有其他締約方申請專利保護,以第壹次申請的日期作為後續申請的日期。申請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交外國申請材料的,該申請視為撤回,該專利申請對中國無效。因為這些申請可能有壹部分已經在國外獲得授權,技術含量高,我國專利法對這類國外專利並不保護,公民可以大膽使用,不用擔心引起知識產權糾紛。
專利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未辦理的,該申請視為撤回。
自申請日起3年內,國家知識產權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或者知識產權局認為有必要自行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以確定發明專利申請是否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特別是關於“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的規定。審查的重點是說明書是否公開了申請保護的主題;權利要求是否清楚、簡明地表達了請求保護的範圍;獨立權利是否表達了實現發明目的的完整技術方案;以及該技術方案是否可專利。國家知識產權局經實質審查認為發明專利不符合專利法規定的,應當通知申請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內陳述意見或者修改其申請。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未答復的,該申請視為撤回,成為無效專利。這類專利申請通過了初步審查,但實質審查中發現的問題被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因此該申請的可專利性存疑,應謹慎使用,防止發生糾紛。
五不符合專利法規定的發明專利申請被駁回的
發明專利申請人按照知識產權局的要求,在指定期限內對自己提交的申請陳述意見,並依照專利法的規定進行修改。但是,知識產權局仍然認為申請人的陳述和修改仍然不符合專利法的規定,因此駁回了申請。這種情況壹般是指由於違反申請程序、技術本身不符合授權條件、申請文件的撰寫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導致的授權喪失。我們必須真正找出這種無效專利無法授權的原因,然後再做選擇。對違反申請程序、技術本身不符合授權條件、未通過實質審查的專利申請盡可能不予使用,而因撰寫申請文件中的技術問題而喪失專利權的專利申請,技術含量和應用價值較高,應更多地開發利用。
6專利權的撤銷和無效
專利權的撤銷是指國家知識產權局在專利權被授予後的壹定期限內,應申請人的請求,依法撤銷專利權的活動。專利法第41條規定:“自授予專利權公告之日起六個月內,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可以請求撤銷專利權。”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五十五條規定,撤銷的理由是:被授予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符合專利“三性”(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要求的;獲得專利的外觀設計不符合專利法規定的外觀設計專利授權條件,成為無效專利。專利權無效是指被授予的專利權因不符合專利法的規定而被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布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和積極意義的行為。專利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自專利權被授予之日起六個月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可以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專利權無效。”請求宣告專利權無效的理由是:發明和實用新型不符合“三性”要求;設計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說明書沒有充分公開,權利要求沒有說明書的支持;申請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記載的範圍或圖片;照片標明的範圍不符合先申請原則,因此成為無效專利。
可以看出,上述被撤銷和宣告無效的專利,主要是由於其自身缺乏授權條件,在發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過程中遺漏了不能授權的條件,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實質審查失敗,最終成為無效專利。這類專利有壹定的開發利用價值,但容易與壹些有效專利產生知識產權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