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遺產的範圍
遺產的範圍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不動產:包括房屋和土地,是遺產中最常見、最有價值的部分。
2.動產:包括現金、存款、金銀首飾、家具、車輛等。,在被繼承人死亡後作為遺產分配。
3.知識產權:如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這些無形資產也是遺產的壹部分。
4.債權:被繼承人生前享有的債權,包括貸款和應收款項,也是遺產的壹部分。
5.股權及其他投資權益:包括股票、基金、債券等投資產品,以及在合夥企業、公司等組織中的權益。
二、遺產的繼承
繼承遺產時,要遵循法律規定,按照遺囑或法定繼承順序進行。遺囑繼承是指按照被繼承人生前所立遺囑分配遺產;法定繼承是在沒有遺囑或者遺囑無效的情況下,按照法律規定的順序和份額進行繼承。
同時需要註意的是,有些財產因特殊原因可能不在繼承範圍內,如夫妻共有的財產部分、被繼承人生前已贈與他人的財產等。
總而言之:
遺產包括不動產、動產、知識產權、債權、股權和其他投資權益。繼承遺產時,要遵循法律規定,按照遺囑或法定繼承順序進行。了解遺產的內容和繼承規則,有助於保護繼承人的合法權益,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22條規定: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或者遺產性質不能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23條規定: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24條規定: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分前作出書面放棄聲明;如無表示,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沒有表示到期的,視為放棄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