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行濟南分行貸款業務有抵押擔保合同和抵押物登記手續。抵押擔保合同和抵押物登記手續並不太難。據調查統計,目前基層事業單位貸款手續中,抵押擔保部分占60%以上。農村的土地工商登記制度不全,去另壹個部門索要高額費用是常事。
銀行按揭貸款有哪些註意事項和問題?
壹、按揭貸款有哪些註意事項?
無論妳選擇哪種抵押貸款,聽聽建議都很有幫助:
再融資時,必須考慮所有的貸款成本,不僅包括利息,還包括手續費和積分。
如果妳想省錢,妳可以詢問無成本再融資。這種方式的費用大部分已經算在貸款裏了。
由於抵押貸款市場競爭激烈,妳的貸款人應該是妳的第壹選擇再融資。為了不失去妳的生意,妳的貸款人會以市場上最優惠的條件向妳提供貸款。
也可以考慮向Priceline、ELoan、LendingTree等網貸公司申請貸款,作為再融資的補充。比如PricelineMortgage提供“下浮”預期年化利率的保障。壹旦市場預期年化利率下降,貸款預期年化利率也會下調。
如果妳認為預期年化利率不會下降,不妨鎖定貸款預期年化利率。鎖定預期年化利率,使妳在預期年化利率上升時,保護自己的利益。但需要註意的是,無論是預期年化利率下行的貸款,還是鎖定預期年化利率的貸款,都要支付手續費。
二、按揭貸款有什麽問題?
(1),抵押登記部門確認的相關規定不統壹,導致銀行無所適從,如中國人民銀行和建設部聯合發布的《關於加強銀行貸款業務有關房地產抵押和評估管理的通知》規定,地方房地產管理部門為城市房地產抵押登記部門。但某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人民銀行某省分行聯合下發的《關於金融機構貸款業務相關抵押物登記的通知》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以企業動產、廠房等建築物作為抵押物的登記機關。
此外,由於抵押登記部門之間沒有建立必要的溝通制度,債務人重復抵押登記,騙取貸款人資金,損害債權人利益,帶來了壹些不必要的混亂和困惑。例如,債務人將無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給貸款人的A銀行,並在土地管理部門登記;此後,該債務人壹直在同壹塊土地上修建房產,並在取得合法產權證後,將該房產作為抵押向貸款人B銀行借款,並在房產部門辦理了抵押登記,由此產生了債務人重復抵押、債權沖突等問題。這是由於登記機關屬於不同的行政機關,相互之間缺乏聯系,這是不可取的結果。
(2)法定登記部門尚未開展部分貸款抵押物的登記業務。
《擔保法》規定,林木抵押的,登記部門為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應當向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登記。在實際工作中,雖然當事人多次與林業局、車管機關聯系,但壹些部門始終拒絕辦理登記業務,導致銀行部門無法辦理抵押物登記。
(3)部分抵押物登記困難。
主要表現在:壹是由於歷史上的各種原因,壹些企業資產沒有辦理產權登記手續,沒有產權證,無法登記;第二,壹些抵押物很難評估。如果找專門的鑒定機構,成本高,抵押人負擔過重,登記積極性不高。
(4)抵押變現困難。
擔保法規定,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可以與抵押人約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實踐中,壹方面由於很多抵押物沒有統壹的估價標準,相關部門高估了抵押物,導致貸款實物支付後銀行損失慘重;另壹方面,由於市場機制不完善,缺乏規範的拍賣和出售市場,即使有拍賣市場,由於基層市場不完善,銀行也難以及時實現對抵押物的處分權。
個人貸款核銷存在哪些問題?如何解決
存在的問題:1。個人貸款壞賬核銷沒有針對性的政策。
財政部《金融企業不良貸款核銷管理辦法(修訂版2010)》對企業貸款、信用卡、助學貸款不良貸款的核銷做了詳細的、有針對性的規定。但目前針對個人經營性抵押貸款壞賬核銷的針對性條款很少。在核查依據中,更多的只能在農貸和中小的相應條款中找到。
二是個人貸款核銷的相關規定不具有可操作性。
財政部《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辦法(修訂版2010)》明確提出,以財產清償證明或繼承清償證明作為核銷要素。目前對於自然人,還沒有明確的機構來出具這兩個文件。目前沒有個人破產法對於財產清償的證明,所以沒有機構可以出具這樣的法律文書,在核查的操作中不具有可操作性,增加了個人貸款核查的難度。在美國,個人無力償還債務時可以申請破產保護。壹旦申請破產保護,可以取消債務人的大部分債務。債權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債務人追償被取消的債務。如果債權人繼續追討債務,可能會被處以罰款和藐視法庭的處罰。債務人還必須為申請破產付出代價。申請破產後,除生活必需品外,債務人的所有資產都必須拍賣以清償債務。
三是個人貸款壞賬核銷不及時。
目前金融機構有權核銷貸款,不需要報財政部審批。然而,由於個人貸款壞賬核銷缺乏相應的制度基礎,核銷條款不可操作,許多金融機構無法及時核銷個人貸款。比如某股份制商業銀行,只核銷了公司貸款,沒有核銷個人貸款。個人貸款的壞賬損失主要由其他貸款的利潤彌補,各分行自行解決。壞賬沒有及時核銷,增加了金融機構資產質量考核的負擔。
政策建議。建議完善個人貸款呆賬核銷管理規定。
針對各類金融機構對小微貸款越來越重視,小微貸款業務量不斷增加的情況,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擬定個人經營性房貸不良貸款核銷規定,同時在擬定核銷條件的具體要求時,要與相關部門協調溝通。比如,要協調工商部門在全國範圍內規範營業執照等證件的登記註銷管理(據了解,在壹些地區,已經終止經營的主體,直接用新的經營者名稱代替,不進行註銷);在壞賬核銷的要素中,如財產結清證明、繼承結清證明等,都可以找到替代的證明材料。這些針對性條款的出臺,將大大增加個人貸款壞賬核銷的規範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處理好新規和歷史壞賬的關系。
中國與壞賬核銷相關的政策法規壹直處於不斷完善的過程中。同樣,對於金融機構,尤其是年輕的金融機構,也有壹個不斷完善的過程。由於缺乏操作實踐,銀行核銷系統壹般是在業務系統之後引入,導致核銷系統中提到的要素在之前的業務操作中無法體現,核銷操作中自然無法提供相應的要素。此時采取後補的方式,有些已經無法補充相關材料,導致最終核銷,這種情況相當普遍。所以建議在制度上,明確在過去核銷壞賬的過程中,可以適度放寬相應的條件。
我國擔保貸款的風險與對策?
類別:商業/金融個人理財
分析:
壹、潛在風險
(壹)對擔保人的資質、實力和程序審查不嚴,使擔保流於形式,造成貸款風險。壹是忽視對保證人主體資格的審查,未按照《擔保法》的有關規定作為保證人,如鄉鎮資產經營公司辦公室、村民委員會等行政部門或未經授權的企業分支機構不能作為保證人。因為擔保人的主體資格不合法,形成無效擔保。二是忽視對擔保人是否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審查,即擔保人是否有經濟實力。因為擔保人沒有經濟擔保能力,形成了無擔保的負擔。
(2)機械動產抵押貸款存在“兩高壹小”,使貸款存在潛在風險。所謂“兩高壹小”,就是抵押物評估價值高,貸款抵押率確定高,抵押物實際補償價值小。第壹,以機械動產作為貸款抵押物時,由於借款人無法提供購買時的原值發票作為動產抵押物價值的依據,且信用社沒有專業的或有知識的鑒定人員,抵押人壹般委托註冊的鑒定部門進行鑒定。因為評估部門按照評估價值的多少收取評估費,人為高估了抵押物,評估價值與市場價值相差甚遠。二是在確定貸款抵押率時,沒有按照信貸管理的要求有選擇地設定抵押物,將專用設備與通用設備區分開來,甚至以棋牌作為抵押物。抵押率過高,確定在評估值的70%以上,且年復壹年連續抵押較長時間,且未隨折舊逐年壓縮,造成抵押貸款潛在風險。第三,借款人的私有財產沒有同時抵押,使得壹個有限責任公司的貸款企業,在其經營風險導致企業倒閉後,由於只承擔有限責任,信用社通過法律程序以機械動產抵押物辦理了還貸。由於經營中的“兩高”現象,動產拍賣或處理的補償價值小,貸款損失大。
(3)交通動產抵押貸款出保險,抵押貸款額度逐年不減,產生貸款風險。運輸動產抵押貸款,壹般要求對抵押物辦理強制保險手續,約定信用社為第壹受益人。但由於未能在保險到期前督促抵押人及時辦理續保手續,存在保險失保現象,增加了潛在的信用風險。二是交通動產價值受國家產業政策影響較大,折舊周期短且快。由於沒有采取逐年壓縮的信貸策略,抵押貸款的金額並沒有隨著抵押物價值的減少而減少,從而產生貸款風險。三是抵押人在外地非法出售抵押物逃避債務,使信用社失去抵押物,增加貸款風險。
(4)農村房地產抵押貸款存在操作不當、調查不準、處理困難等問題,使抵押貸款存在風險。壹是以劃撥土地使用權作為貸款抵押物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抵押物價值在扣除40%的土地出讓金後計算,增加了貸款風險。二是對房產抵押貸款* * *所有人的調查不準確,辦理貸款時沒有* * *所有人,但在依法辦理房產時存在* * *被“復活”的現象,使得抵押貸款埋下了潛在風險。第三,只使用借款人帶來的第三方的產權證和私章辦理抵押貸款手續。貸款依法訴至法院時,抵押人否認抵押,判決抵押無效,造成貸款損失。四是農村房產補償處理難。由於農村條件的特殊性和“有錢不買壹次付清”的思想,信用社很難依法處理農村房產補償,產生貸款風險。
(5)使用存單等權利時,因出質人未簽字辦理核押手續,存在貸款風險。壹是在辦理第三方質押存單貸款手續時,只辦理了借款人攜帶的第三方個人印鑒和存單,未對出質人進行核實並當場簽字。貸款不能按時歸還時,出質人否認存單質押,使合同失去法律保護。二是質押存單未向發行機構登記止付,結果被提前掛失收回,使質押存單成為廢紙,引發風險。
二、預防建議
(壹)完善擔保手續,降低存量貸款風險。首先要搞清楚家庭背景。信用社要組織力量對現有擔保貸款進行全面排查,根據借款人所在行業、貸款方式、貸款程序等情況,如實識別現有貸款的風險程度,真實反映現有信貸資產的風險狀況,為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化解現有風險貸款奠定基礎。其次,要積極采取措施改進和彌補。根據已識別的貸款風險,按照先易後難的原則制定實施方案並逐步完善。對擔保操作程序不規範的貸款,要限期補齊;對擔保人主體資格不合法、無經濟擔保實力的現有貸款,要采取積極措施予以收回或置換;對動產抵押率高、抵押物價值不足的貸款,要通過壓縮或逐步增加其他擔保的方式有效落實和解決。解決現有動產風險貸款,可根據實際情況適度提高城鎮商品房用地抵押率,減少動產抵押貸款額度。再次,落實存量風險貸款責任,加大考核力度。對存量風險貸款,要把化解責任逐壹落實到人,信用社要加大對信用社和信貸責任人化解存量風險貸款進度和質量的檢查考核,實行任務完成質量與個人收入直接掛鉤的激勵機制,充分調動信貸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最大限度降低存量貸款風險。
(二)規範貸款操作,阻斷新增貸款風險。首先,要完善擔保貸款的管理方式。信用社要根據信用社的實際情況,修訂和完善擔保貸款管理制度,堵塞擔保貸款管理漏洞,進壹步增強風險防範能力,在制度上確保貸款資產安全。其次,要嚴格執行擔保貸款管理制度,規範日常貸款業務操作。信用社要加強對擔保貸款的合法性、抵押物價值的充分性、質押物的真實性和擔保手續的有效性的審查,使每壹筆貸款業務合法合規。對於擔保貸款,要嚴格審查擔保人是否具備擔保資格和能力,董事會同意擔保意見書的簽署應達到《公司法》相關規定的法定董事人數,確保擔保人簽字的真實性;對機械動產抵押貸款,應根據動產凈值並結合當前市場價值區分專用設備和通用設備,選擇性抵押抵押物,通用設備抵押率控制在50%以下,專用設備抵押率控制在30%以下;對交通運輸動產抵押貸款,應督促抵押人及時辦理續保手續,並約定信用社為第壹受益人,結合抵押物折舊和報廢年限逐年壓縮;房地產抵押貸款,要嚴格審查房屋產權歸屬和* * * *情況;辦理質押手續,確保出質人簽名的真實性,確認質押。
(三)實施有效的防範措施,規避有限責任公司貸款的潛在風險。根據現行公司法,有限責任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在信貸管理實踐中,有限責任公司因經營風險導致企業倒閉,造成企業虧損、法定代表人致富、貸款不落實後,因其承擔有限責任,無法追究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貸款責任。據調查,有限責任公司貸款已占全部貸款的50%以上,應有效規避有限責任公司貸款的潛在風險,盡量減少貸款的風險損失。可以采取的措施有:(1)實行雙保制。對於有限責任公司發放的全部貸款或部分風險貸款,在有效抵押擔保手續的基礎上,由法定代表人或個人股東對貸款進行全部或部分擔保,從而變有限責任為無限責任。(2)更換借款人。在向有限責任公司發放貸款時,以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股東為借款主體,即以自然人貸款代替公司貸款。通過更換借款主體,將有限責任變為無限責任,擴大貸款追索權。(3)實行私人抵押貸款。向有限責任公司發放貸款時,應先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股東的私有房屋作為貸款抵押物,再考慮其他貸款方式,以增強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股東的管理責任,有效減少信用社的債權損失。
(四)加強培訓教育,實行競爭上崗。信用社信貸工作的好壞,取決於信貸員的工作責任心和素質。因此,這是降低和防範擔保貸款風險的最有效方法。壹方面,信用社要提高信貸人員的政治思想素質,加強其職業道德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和風險意識教育,使信貸人員真正具有危機感、責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執行規章制度的自覺性。另壹方面,工會要加強對信貸人員的專業培訓和輔導,重點使信貸人員熟悉《擔保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掌握貸款的標準化操作程序並運用於貸款管理實踐,提高信貸管理水平。另壹方面,對信貸員崗位實行競爭制。在堅持證書管理和定期考核的基礎上,實行競爭上崗,從而迫使信貸人員勤動腦筋,想辦法,盡力做好工作,盡量降低貸款風險。打造外部有壓力、內部有動力、充滿活力的信貸員管理機制。
公司存在的問題
(1)小貸公司資金來源狹窄。在“只貸不存”的體制框架下,小貸公司主要以股東投入的自有資金放貸。大多數小貸公司成立不久,資本金就發放出去了。該公司是壹家為“三農”和中小企業提供“只貸不存”的金融機構。按照規定,只能在註冊區域內開展經營活動,借貸資金有限。
(2)小貸公司盈利水平低,稅負重。小貸公司盈利能力低的原因有兩個:從制度設計上看,小貸公司不能吸收存款,從銀行融資有限,財務杠桿低,凈資產收益率低;從財稅政策來看,沒有針對小貸公司的稅收優惠政策。小貸公司繳納25%的所得稅和5.56%的營業稅及附加。
(3)監管不力、不到位。根據現有的政策法規,小貸公司是非金融機構,從事金融業務,不納入銀監會或人民銀行系統監管,基本由地方金融辦牽頭或由跨部門協調(領導)小組承擔。地方政府往往只重視註冊資本、股東資格審查等準入監管,對日常經營活動是否違法的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控往往缺失。
(四)個別小額貸款公司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內控管理水平較低。壹是部分小貸公司向其他公司提供註冊驗資貸款,甚至向違規項目發放貸款。二是部分小貸公司的貸款利息已經接近或達到水平。三是雖未發現小貸公司非法集資,但部分小貸公司涉足委托貸款業務,可能演變為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或非法集資。四是制度建設相對落後,普遍存在財務核算不規範、科技手段落後、信貸管理松散、風險管理不到位、無撥備制度等問題。第五,除部分高管和業務骨幹外,小貸公司大部分員工沒有銀行從業經驗,缺乏從事金融業務的知識和技能。由於供求關系的變化,民間借貸的利率在逐漸下降。整體宏觀經濟形勢不好,小貸公司整體業務量在下降。目前市場有效需求下降,良性客戶不好找。
業內人士表示,宏觀經濟形勢和銀行信貸的松緊是影響民間融資活躍度的主要因素。尤其是在宏觀經濟下行的背景下,央行的貨幣政策使得金融機構相對充裕,企業從銀行貸款相對困難,這必然削弱了對民間借貸渠道資金的需求。
農村商業銀行小微貸款存在的問題
風險問題。
存在的問題:
1.產品種類少,額度低。
2.信用評級不規範。
3.小額信貸風險大,可持續性差。
4.農村商業銀行的員工素質較低。
農村商業銀行小額信貸業務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1.加強小額信貸產品研發,逐步提高額度。
2.完善小額信貸業務流程,規範信用評級。
3、實施風險補償制度,擴大資金來源。
4.加大小額信貸的宣傳力度,提高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
貸款業務存在的問題和銀行貸款業務存在的問題介紹到此結束。不知道妳有沒有找到妳需要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