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重有別
點數低代表抄襲情況比較輕微,懲罰也比較輕,包括口頭警告,論文重寫等。
但隨著抄襲情況越嚴重,點數也越高,懲罰也相應提高,包括論文成績零分,不準重寫,嚴重者甚至開除。
各大學的評分人員可以按照這套準則計算出學生抄襲的輕重程度,並給予相應適合的懲罰。
英國學術界希望這套標準能成為全英國高教機構懲罰學生抄襲論文的統壹準則,甚至可以推廣到其他國家的高教產業。
舉例說明
舉例壹
大學壹年級學生的論文內有壹段話來源出處不明,這是該名學生首次涉嫌抄襲,這個情況為280點,相應的懲罰包括:
1、登記在案的正式警告;
2、該篇論文零分,重寫論文。
舉例二
大學二年級學生2000字的論文裏有兩段文字從網絡上抄襲而來,沒有註明出處,該學生已經有壹次登記在案的正式警告,這個情況為400點,懲罰措施包括:
1、該篇論文零分,論文重寫,重寫的論文必須扣分;
2、該篇論文零分,不準重寫。
舉例三
大學三年級學生畢業論文請他人執筆代寫,該名學生已經有兩次抄襲的記錄,這個情況為635點,懲罰措施:
1、該門科目零分,不得重修也拿不到該科目學分;
2、畢業成績降級;
3、開除。
擴展資料
我國相關法律規定
《刑法》第217條規定,個人犯侵犯著作權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和“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見《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5條第2款的規定。
《刑法》第220條規定,單位犯侵犯著作權罪,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個人犯該罪的規定處罰。按《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15條之規定,單位犯本罪的按相應個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的3倍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