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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版權授權合同1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合法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軟件著作權登記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壹條委托咨詢服務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為甲方的軟件著作權登記提供相關咨詢和服務,幫助甲方取得相應的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確認甲方符合軟件作品登記的要求。乙方應勤勉盡責地辦理甲方委托的軟件著作權登記;
2.在相關部門出具證書後,乙方應免費協助甲方申請《成都市軟件作品登記證書》,並及時將證書送達甲方;
3.根據甲方確定的登記計劃要求,乙方全權辦理並負責軟件著作權登記的全過程,直至取得證書;
4.乙方對所了解的甲方企業信息負有保密責任,除非法律規定或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如果發生這種情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至少10,000元人民幣的賠償金。上述保密是壹項永久義務,不會因本合同的終止而解除;
5.乙方應免費向甲方提供全面的知識產權保護書面建議和意見。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真實、詳細、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委托咨詢服務相關的所有資料,並保證所提供的文件和資料不構成對他人的侵權,不存在權屬糾紛;
2.在取得乙方的證書後,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
第四條委托咨詢服務費用
1.經乙方與甲方協商壹致後,乙方對每件軟件著作權登記人民幣(大寫:人民幣整),並向甲方收取代理費(包括辦理期間發生的壹切費用,包括公務費)。
2.付款方式:甲方取得證書後,按件向乙方支付本項目咨詢服務費,應付金額(人民幣)=證書數量_元/件;
3.結算方式:經雙方同意,以轉賬方式支付,乙方提供此項咨詢服務,除公務費(版權局公務費部門開具的公務票)外,其余應收款均為增值稅專用發票。
第五條協議的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2.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義務之壹,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3.如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相關資料,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4.乙方完成委托咨詢和服務後,本協議終止。
第六條違約責任
1.若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加賠償;乙方無故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權向乙方支付額外賠償金;
2.如乙方無正當理由違反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義務之壹,甲方有權保留追加賠償的權利;
3.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變化導致業務延期的,雙方同意繼續業務,不承擔違約責任;如因上述原因導致業務無法繼續,或甲方不符合相關條件,任何壹方均有權通知對方終止合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或經濟責任。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之間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壹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協議條款的變更
壹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的,必須經另壹方同意,並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確認,否則另壹方不承認變更後的協議。
第九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簽字蓋章之日起至甲方取得證書並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為止..壹般情況下,乙方應在甲方提供所有相關資料之日起2個月內完成代理事務。如遇特殊情況,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並協商延長期限。
第十條協定的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代表:
簽名時間:
遊戲版權授權合同二甲方:
乙方:
1.根據《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項目(以下簡稱?這個項目?)著作權登記代理事務:
2.乙方必須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並對甲方提供的信息保密。
3.甲方應向乙方如實陳述項目背景、資料及相關數據,並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登記事宜。
4.甲方可隨時終止與乙方的委托代理關系,但非因乙方原因,已支付的費用不予退還。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相關資料中是否列有任何事項?申請人的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如有任何事項變更,甲方必須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代理人,否則甲方將對由此造成的壹切後果承擔全部責任。
6.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費用包括:
代理費
註冊費
人民幣(大寫)合計
乙方指定的賬號為:
帳戶名:
開戶銀行:
賬號:
7.本合同自乙方收到費用之時起生效,直至發出登記通知或申請因不具備實質性條件而被駁回。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簽名):
代表(簽名):
電話:
地址:
簽署日期:年月日
簽署日期:年月日
遊戲版權授權合同三甲方(委托方):
地址:
電話:
乙方(代理人):
地址:
電話:
1.甲方將其圖書的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及其他部門(詳見第三條)委托給甲方作為獨家代理。代理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 *年(上壹年度電子版權使用收入最後結算日為合同截止日)。
二。乙方代理的內容如下:
1.推廣和開發甲方委托的電子版權..包括:與北京大學方正網絡傳播系、清華同方學術期刊電子雜誌圖書工程中心、超星數字圖書館、中國數聲、中國數字圖書館等電子書出版公司和數字圖書館機構合作,以多種技術格式制作和銷售上述作品的電子書;與其他網絡和電子媒體合作開發利用甲方委托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實現其價值增值。
2.甲方委托乙方作為甲方權益的唯壹代理人,與電子版權的使用者進行談判並簽訂合同。所有合同應以復印件的形式送交甲方存檔。
3.甲乙雙方同意電子書的數據統計方式、銷售數量、銷售收入、結算金額、結算時間以電子版權用戶的服務器、軟件及其他約定的統計記錄為準,經乙方認可並加蓋用戶及乙方公章後提交甲方備案..
4.乙方有義務通過各種技術和統計調查手段獨立核實電子版權用戶提供的數據的準確性,以維護甲方的利益..同時,乙方有義務廣泛監督甲方電子著作權在互聯網、電子出版等領域的合法使用,及時進行交涉和交涉,維護甲方權益,並將相關情況告知甲方。乙方應定期總結甲方電子版權的整體使用和推廣情況,並通知甲方..
5.乙方代理的甲方電子版權,按照乙方與用戶簽訂的合同約定的分配比例和結算方式,歸甲方所有;乙方按照甲方電子版權收入的15%收取服務費。
6.結算方式:乙方有義務向電子版權的用戶及時催收甲方應得的收入,並保證在用戶結算並扣除乙方應得的服務費時,甲方應得的收入及時到賬。
7.乙方應確保甲方提供的電子文檔不被非法使用,保護其知識產權,不得更改其圖書的所有版權信息和內容。
8.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其作品的電子文檔和書籍,以便乙方制作電子書籍;甲方應對其主張的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承擔相應責任,並應保證所提供的文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並對所提供的文件侵犯第三方相關權益而引起的糾紛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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