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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能列出全部25個納粹黨綱領?(中文和德文)

& lt& lt25點計劃> & gt1920年6月制定出版。是國家社會主義德國工人黨的綱領性文件,是納粹的行為指南!在這個節目中,希特勒只是因為形勢所迫,才給納粹黨打了壹面批判資本主義的社會主義旗幟,並在這面旗幟上塗上了民族主義色彩,以滿足德國戰後變革和復興的願望,從而欺騙了很多德國人。“社會主義”和“民族主義”兩個旗號掩蓋了希特勒代表壟斷資產階級利益的本質特征。希特勒上臺後,納粹黨的真面目徹底暴露,適合壟斷資產階級利益的條款幾乎全部實現,而反映工人和小資產階級利益的條款則被拋到九霄雲外。首先,我們要求德意誌人在民族自決權的基礎上統壹為大德意誌帝國。第二,要求德意誌民族享有與其他民族平等的權利,廢除《凡爾賽條約》和《聖日耳曼條約》。& gt

第三,我們要求我們的國家和領土(殖民地)足以養育我們的民族和移植我們多余的人口。

第四,只有德國同胞才能取得德國公民的資格;任何具有德國國籍的人,無論其職業如何,都可以成為德國公民。因此,猶太人不能成為德國國民。

第五條。在德國的所有非德國公民只能被視為外籍人士,應根據管理外國人的法律對待。

第六條。只有德國公民才能決定德國國家的領導人和合法權利。因此,我們要求所有公職,無論何種公職,無論是聯邦、州還是城市公職,都必須由德國公民擔任。我們反對腐敗的議會制,因為議會制政治只根據黨派利益任命個人,而不顧道德和能力。

第七,我們要求國家把為公民提供工作和生活作為首要任務。如果這個國家無法養活其全部人口,它應該將外國人(非德國公民)驅逐出德國。

第8條:禁止非德國人進入德國。我們要求驅逐所有在8月2日後移居德國的非德國人。)8e

第9條:所有德國公民應享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每個德國公民的首要職責是從事體力或腦力勞動。個人活動不得損害所有人的利益,而應受到所有人的限制,並有利於所有人。

因此,我們要求:

第十壹條。不勞而獲的收入應予禁止,利息奴隸制應予廢除。:

第十二條。鑒於每壹次戰爭都給人民帶來巨大的生命和財產犧牲,戰爭的橫財必須被視為危害人民的罪行。因此,我們要求完全沒收所有戰爭利潤。

第十三,我們要求所有的信托公司國有化。

第十四條:我們要求分配大企業的利潤。

第十五,我們要求大規模重組養老設施。

第十六條:我們要求建立和維持壹個健全的中產階級。我們要求將大型百貨商店立即收歸國有,低價租給小企業,國家或州在采購商品時要特別照顧所有小企業。

第17條:我們要求壹個適合國家需要的土地改革制度,壹項無償沒收土地用於公共福利的法律,取消地租和停止壹切土地投機。

第十八條:我們要求嚴厲鎮壓那些危害公眾利益的人。危險的種族犯罪,高利貸者,投機者等。,不管他們的信仰和種族,都必須被判死刑。

第19條:我們要求使用德國教科書,而不是服務於唯物主義世界秩序的羅馬宗教權利。

第二十,為了讓所有有能力、勤奮的德國人都接受高等教育,有機會走上領導崗位,我們要求改革現有的教育制度。所有教育機構的課程必須符合現實生活的需要。孩子壹旦有了理解的能力,就應該被他們的民族觀念所啟發。我們要求,特別優秀的貧困兒童,不管父母的職業和社會關系如何,都應該享受國家的免費教育。

第二十壹條。國家必須保護母親和兒童,禁止雇用童工,頒布法律獎勵運動和體育鍛煉,並大力支持所有增強青年人體力的組織,以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

第二十二條。我們要求廢除雇傭軍,建立國家軍隊。

第二十三條。我們要求制定法律,禁止惡意的政治謠言及其在報紙上的宣傳。我們要求德國當局必須做到:

1.德國報紙的編輯和工作人員應該是德國公民。

2.任何非德國的報紙只有得到德國的特別許可才能出版,但不允許用德語印刷。

3.必須依法禁止任何非德國人參與資助德國報紙或試圖影響報紙。違反者應關閉此類報紙,並立即將與該報紙有關的非德國人驅逐出境。違反公眾利益的報紙必須堅決取締。

我們要求制定法律,堅決取締對我國人民生活產生負面影響的藝術和文學,關閉與這壹要求相沖突的機構和團體。

第二十四條:我們要求在不危及國家生存或違反德意誌民族風俗道德的範圍內,承認壹切宗教信仰自由。

我們黨主張積極的基督教,但不受任何宗教的束縛。

我們黨反對國內外猶太人的唯物主義思想。我們黨堅信,只有采取“公私分明”的原則,我們才能為我們民族的永久復興做出貢獻。

第25條:我們要求在聯邦內部建立壹個強有力的中央集權政府,以實現我黨所倡導的壹切。中央委員會和國會應該對全體及其各機關有絕對的權力;為了執行聯邦頒布的法律,應該設立各種專業會議。

我們黨的領導人發誓要為上述目標而奮鬥,必要時甚至不惜犧牲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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