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合夥可以成為有限公司的股東嗎?
是的,法律沒有禁止。有限公司的股東可以是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和工會。那麽,合夥企業就是非法人組織,可以是公司的股東。但根據《公司法》第57條規定,壹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是自然人和法人。
換句話說,合夥企業可以是壹人公司的股東。壹人公司以其個人財產和公司財產承擔無限責任,或者個人借用公司逃避債務,惡意采用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
二、什麽是有限合夥?
有限合夥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合夥實現了企業經營權和出資權的分離,能夠結合企業管理和資本的優勢,因此是國外私募股權基金的主要組織形式。我們熟悉的黑石集團和紅杉資本都是合夥制企業。
三。設立有限合夥企業的條件
設立有限合夥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有限合夥企業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的合夥人設立,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有限合夥企業應當至少有壹名普通合夥人;
(三)有限合夥企業的名稱中應當標明“有限合夥”字樣;
(四)有限合夥人可以以現金、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作價出資。
(五)有限合夥人不得以勞務出資;
(六)有限合夥人應當按照合夥協議按時足額繳納出資;未按期足額支付的,應當承擔償還貨款的義務,並向其他合夥人承擔違約責任;
(七)有限合夥企業的登記事項應當載明有限合夥人的姓名和認繳的出資額;
(8)在有限合夥企業中,普通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執行事務合夥人可以要求在合夥協議中確定執行事務報酬和報酬提取方式;
(九)有限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夥企業。
企業投資壹家公司,成為公司股東的模式,在普通人聽來可能很復雜,但實際上市市場的投資交易模式就是這麽復雜。也說明如果沒有國家法律制度的制約,市場交易會非常混亂,有限合夥企業必須全體合夥人作為股東壹致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