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園方獨立,產權清晰合法。花園設置在符合安全環保要求的區域,建築質量符合國家相關建築規範和標準的要求。設計滿足學前教育需求,園內布局合理,日照充足,道路暢通,排水通暢,整潔衛生。
2.室外活動平均面積不小於4平方米(建築二層及以上平臺面積按壹半計算)。有相對分割的軟硬地板,有30米跑道、運動場、沙池、打球池、種植園/餵食角等戶外活動區。平均綠化面積不小於1平方米(豎向綠化面積按壹半計算)。場地可以考慮不同年齡組和不同活動性質的需求。有壹定面積的室內運動空間,可以滿足每個班的孩子在惡劣天氣下至少有1小時的運動時間。
3.室外運動場地配備符合幼兒年齡特點的大、中、小型運動設施和各種器械,能促進幼兒各項運動技能的發展,數量能滿足園內半數以上幼兒同時活動的需要。體育設施布局合理,符合安全要求。
4.有多功能活動室,面積大於1.20平方米,專用活動室數量按每三個班壹個房間的比例設置,每個房間使用面積大於30平方米。有衛生室或保健室、行政辦公室、會議室(可兼作他用)、家長接待室(可兼作他用)、值班室等輔助用房。有規模適當的獨立食堂。寄宿制幼兒園(班)必須有疾病隔離室、浴室、洗衣房等。
5.配備橡膠警棍、頭盔、防刺服、防割手套、約束繩、防護鋼叉等防護用品。安裝緊急報警裝置、視頻安全監控系統等。幼兒園出入口、主要通道、公共走廊、食堂、餐廳。在緊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處。,設置明顯標誌。幼兒園出入口附近機動車通行的道路應當設置人行橫道或者減速帶等交通安全設施、兒童疏散區。
6.擁有現代化的辦公設備(例如,配備電腦和網絡)。有壹個資料室,裏面有豐富的各種教材、書籍、電子視聽資料和教學工具。有教師閱覽室,有5種以上的學前專業雜誌,每個教師有20多本書。有方便教職員工的成人廁所。
二、課堂空間與設施[2]
7.活動室與午睡室共用的,兩個房間使用面積之和大於3平方米;如果活動室和午睡室分開設置,活動室平均使用面積大於1.8平方米。有獨立的集體教學區和角落活動空間,空間充足。有良好的采光、照明、通風和溫控設施,隔音、吸聲設施有效。裝修環保,溫馨,有童趣。空間和設施得到良好的維護和清潔。
8.每班有專用廁所,面積12平方米,廁所有直接自然通風或通風設施。有4個以上小便池和4個以上小便池,或者小便池大於2.5米。這些設施是有選擇性的,符合兒童的大小,並且安全和幹凈。自來水洗手龍頭六個以上,適用程度高,肥皂/洗手液、擦手巾(每個學生輪換使用2套)等物資供應充足。衛生間裝修合適,環境溫馨,註意保護孩子隱私(比如用隔斷或者門)。班裏有合適的飲水設備和安全衛生的飲用水。
9.午睡空間充足,每個孩子都有自己獨立的鋪位和被褥。所有床或鋪位間隔適當,床幹凈衛生,按時清洗消毒。寄宿制幼兒園(班)必須有專用臥室,壹人壹床,配套衛生間。
10.班裏的桌椅、玩具櫃等家具設備適合孩子的身高和體型,數量充足,形式多樣,可以滿足不同類型活動的需要。教學設施設備按《浙江省幼兒園設備規範(試行)》壹等標準配備。
11.班級有超過5個明確定義的活動區域和方便的家具和設備。角落空間規劃合理,位置合適,幹擾小。角落裏有豐富的活性材料(每個角落有4-5種材料,每種都有4-5種以上),定期更新,還有壹定比例的自制玩具和半成品材料(占總數的20%以上)。角落空間和材料可以滿足班裏所有孩子同時開展角落活動的需求。區角有5種以上適合孩子閱讀的圖書[3],平均每個學生3本以上,每學期輪換更新20%以上。
第三,人員配備和待遇
12.全日制幼兒園每班配備2名教師和0.5-1名保育員(小班2名教師和20名幼兒小班1名保育員或1名教師和1名保育員),寄宿制幼兒園每班至少配備4名教師。全日制幼兒園以150名幼兒和1名專職保健人員為基數,每100名幼兒增加1名保健人員(增加的人員可以兼職)。150以下兒童應配備專職或兼職保健人員,寄宿制幼兒園應配備2名以上保健人員(至少包括1名專業醫務人員),夜間應保證1名以上保健人員,300名以上保健人員視情況為寄宿制兒童。根據園區規模配備足夠數量的專兼職安保人員(至少1持證專職人員)。
13.6以下班級的幼兒園有1個校長,6到10的班級有1個校長,10以上的班級可以有2個校長。園長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5年以上教育經歷,持有適用的教師資格證,中級及以上職稱,取得省級或市級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幼兒園園長在職培訓合格證書,具有較強的業務能力和管理能力。
14.專任教師全部持有適用的教師資格證,專任教師85%以上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其中學前教育專業60%以上。20%以上的專任教師具有中級以上職稱。
15.專業醫務人員取得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醫師執業證書或護士執業證書。保健人員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接受過保健專業培訓,並取得上崗證。護士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55歲以下,經過護理專業知識培訓,並取得上崗證。會計人員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並取得會計人員資格證書。食堂的主要廚師都接受過烹飪專業技術培訓,並有相應的等級證書。保安人員應在55周歲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16.所有幼兒園工作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明,無慢性傳染病和精神疾病,無吸煙、飲酒等不良嗜好,每年體檢壹次。
17.幼兒園依法與在職非在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或事業保險。符合條件的非在編專任教師工資達到當地在編教師工資標準的80%以上,其他人員平均工資不低於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1.2倍。
四、園林管理和師資隊伍建設。
18.壹個公園裏的兒童人數不得超過500人。平均每個班30個孩子左右,小班可以適當減少,大班不超過35個。
19.園長重視班級的日常保護教育。校長、副校長承擔教育教學任務每月活動時間不少於兩天半或累計超過六小時。每學期,園長有不少於10次完整的半天活動進行觀察指導。業務副組長或業務助理組長每學期要進班觀摩指導不少於25個完整半天的活動。
20.辦園資金來源合法穩定,收費符合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在正常教育時間內,不得以“興趣班”、“實驗班”、“特色班”等名義收取額外費用。制定財務管理制度,財務財產管理有序,賬目清晰,無非法挪用資金和資金損失,年度審計達標。資金使用合理,具有園林維護、設施設備、教學玩具和圖書更新的預算計劃和實施效果。
21.教師夥食費和兒童夥食費的賬目分開,兒童夥食費專款專用。除食堂必需的水電外,沒有人員工資和食堂設備的支出,每學期盈虧比例不超過4%。定期向家長公示餐費(壹般每月1次)和代管費(每學期1次)的收支情況。近三年平均公用經費支出達到500元/年以上(農村400元/年)。
22.有健全的師資培訓、科研教學和科學研究體系。定期開展園本培訓活動,有計劃、有主題、有時間保證。有切實可行的教師專業發展規劃並付諸實施,教師培訓經費落實。每名教師平均每五年參加不少於360小時的專業發展培訓。每個老師的專業成長檔案都是完整的。
23.市級以上特級教師、優秀教師、教學新秀、學科帶頭人1余人;近三年內幼兒園有市級以上教育部門或省級以上教育學會,或在市級以上研討會、交流會上作專題報告。
24.教師應當著裝得體,符合幼兒園教育的要求。近三年內未發生師德不良或違法行為(例如體罰和變相體罰、恐嚇和虐待兒童;向父母索要紅包禮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