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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國強的人生故事

高中畢業的時候,正趕上農村專業戶、專業戶、萬元戶的流行。余國強自己做了決定,對家人保密。他拿到高中畢業證後,堅持走出校園,回家從事特種農活,種田學醫,立誌改變人生,為同齡人樹立榜樣。

在農村壹年多,自己種了5畝地,養了幾百頭荷蘭豬,跟著父親學醫。我壹天工作超過14個小時,相當多的工作是高強度的體力勞動。壹年下來,月收入已經幾百元了(當時大學畢業生工資107元)。就在父親高興的時候,余國強提出去讀書。

主要是因為幾個朋友進了大學,回國的神氣活現刺激了余國強,他決定上大學。當年考大學有多難啊!況且余國強已經離校壹年多了,所以決定通過體育生進入大學。壹般體育生從小學到初中高中都要訓練很多年,但於國強的訓練時間只有7個月。7個月的時間,余國強不僅通過了體育考試,還獲得了國家二級運動員的稱號。

進入大學後,他學的是運動健康,但從選擇這個專業的第壹天起,余國強就沒怎麽看好。他先自學文史,後自學法學,並參加了法律自學考試。在大學當班長的時候,他因為把全校壹個最差的班帶進壹個先進班而出名。畢業時,他獲得了許多榮譽,包括三好學生和優秀畢業生。

畢業後分配到長沙雅禮中學任教,當教練,隨田徑隊訓練,獲國家壹級田徑裁判。我在雅禮中學教了四年書,初中高中都有,還在交大客串過壹年法學。期間還通過了法學自學考試,取得了湘潭大學頒發的自學考試本科畢業證,獲得學士學位。

1995年3月,弟弟車禍身亡,余國強到處投訴,要追究無證駕駛司機的刑事責任。申訴無果,他決定參加律師資格考試。他只準備了56天,卻連考高分。之後,余國強開始了長達十余年的律師生涯。

余國強參加了自學考試,取得了法學學士和學士學位,參加了律師資格考試,都是自學完成的。總費用沒有超過1.200元。

從65438到0996,余國強已經是執業律師了。從65438到0998從雅禮中學辭職,2002年徹底離開雅禮中學。按照規定,律師只有實習壹年後才能上崗。余國強沒有實習就直接上崗了。在幫助其他律師做了兩個小生意後,他獨自處理了這個案子。

進入律師行業後,余國強認為律師收費制度不合理。律師收費制度是民事案件按標的物收費,刑事案件按件收費,不考慮律師能否達到委托人的委托目的。余國強認為,這種收費模式對委托人不公平。當事人經常來找律師,因為他覺得自己的權益受到了侵害。結果被侵害的權益不但沒有得到維護,還向律師交了壹些錢,給他造成了新的傷害。這種收費制度也是律師界有很多非議的原因之壹。律師只要接到業務就可以收錢。生意能不能成功,跟收到他們手裏的錢關系不大。只要錢收到了,不用擔心退錢。所以壹些不負責任的律師會挑事吵架,提起更多的訴訟,但在接到業務後卻不盡心盡力,盡職盡責地維護當事人的權益。

所以余國強做了律師後,采取了那些年很少聽說的風險代理模式。客戶來找余國強,余國強最關心的是客戶的目的。如果經過分析評估不能達到客戶的目的,即使客戶出再多的錢,我也不會接受他的委托。如果經過分析評估,可以達到客戶的委托目的,那就說說代理費吧。代理費不應預先支付,可在委托目的實現後支付。

這種代理方式為余國強贏得了良好的口碑,也為他帶來了滾滾的案源,讓余國強在做律師的十幾年裏,從來沒有為案源發愁過。曾有壹段時間,律所十幾個律師做的都是余國強的業務。

做了八年律師,湖南盛強律師事務所成立。雖然是合夥制律師事務所,但是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都是招聘的,律師事務所統壹發工資,統壹安排業務,專業分工,團結協作,真正實現了公司化運作。這是壹個真正的律師團體。

10年後,余國強的業務方向已經從單純的訴訟業務轉向非訴業務,尤其是公司法律顧問。余國強將傳統的單個律師被動服務的方式轉變為律師團隊主動全方位服務的方式,為服務企業帶來了良好的服務效果。

經過十余年的執業,400余起訴訟,僅有4起未能達到委托人的委托目的,幫助委托人挽回或避免經濟損失20多億元;

擔任過20多家企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為咨詢單位出謀劃策,有效減少糾紛,避免訴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主要律師業績:

1,湖南省金煥進出口公司破產清算組組長

湖南金煥進出口公司是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屬的國有企業,其破產應由湖南省人民政府壹名副省級領導掛帥。但由於余國強律師提出了1+N(子公司註銷,總公司破產時壹起清算)的破產模式,為政府節省了大量破產資金,大大縮短了破產時間。於是,余國強被任命為金煥公司破產清算組組長,帶領湖南盛強律師事務所律師。僅用了8個月時間,壹舉破產40家金煥公司,涉及債權十幾億元,安置金煥公司員工500多人。律師擔任官員級別的國企破產清算組組長是有先例的。

2.株洲大富豪公司清算組組長

株洲大富豪公司是株洲五家國有公司投資的公司。它擁有當時株州唯壹的四星級酒店——郭斌飯店。由於經營狀況不佳,股東無法達成壹致,大富豪公司成為僵局公司。受股東委托,余國強設立了打破公司僵局計劃,使公司通過司法程序得以順利交代和清算。清算組成立時,余國強受到全體股東的信任,被推選為清算組組長,主管首富公司的清算工作,並在清算期間負責經營國賓館6個月。壹個律師做壹個二十多億資產的公司的清算組組長,壹個律師經營壹個四星級酒店,這是非常罕見的。

3.湖南龍騰(控股)集團公司總經理

湖南龍騰(控股)集團公司是壹家民營企業,註冊資本十億元。旗下有房地產開發、五星級酒店、投資公司、物業管理公司等五個子公司。公司還承擔著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任,其新農村建設項目是十八大解決三農問題的試驗田。余國強原本只是這家公司的法律顧問。2011年,這家公司的老板因病無法打理事情,聘請余國強擔任集團公司總經理,全權經營公司。這既是集團公司老板對余國強人品的信任,也是對余國強能力的認可。

4.代理長沙電業局與長沙礦業集團供電合同糾紛案。

長沙電業局與長沙礦業集團之間存在供用電合同關系,礦業集團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壹直拖欠電業局電費。由於電力局電費結算操作上的問題,拖欠電費成了20多年的糊塗賬。電業局起訴礦業集團,法院不予支持。電力局訪湘的著名律師余國強就在其中。在其他律師拒絕承辦的情況下,余國強與電力局簽訂了全風險代理合同。官司從中級法院回溯到基層法院,到省高院,再到最高法院,非常艱難地為電業局打贏了官司,也取得了顯著的執行效果。

全國唯壹不用交會員費的律師。

根據《律師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所有執業律師都是律師協會會員,都要向律師協會繳納會費,但余國強律師是唯壹壹個不需要繳納會費的律師:

事情還得從余國強代理的壹個案例說起:2005年,余國強代理了長沙電業局與長沙礦業集團全險供電合同糾紛案。官司打贏後,在執行過程中,委托人長沙電業局與對方私下和解,事前未與於國強協商,事後也未告知於國強。後來雙方在結算中介費時發生糾紛,雙方向法院提起訴訟。長沙電業局代理人為邱興隆,代理費用為12萬元。同時,長沙電業局向湖南省律師協會投訴余國強非法執業。當時湖南省司法廳主管律師工作的廳長認為雙方還在訴訟過程中,就指示等司法程序結束後再處理,並匯報結果。

壹年後,主任退休,由壹位名叫萬的副主任接替,主管律師工作。長沙電業局再次向余國強投訴。湖南省律協這次取消了余國強的會員資格,但司法廳未能吊銷余國強的律師執業許可證,余國強成為全國唯壹壹個有律師執業許可證但沒有會員資格的律師。萬主任是的同學,湖南省律師協會會長是的學生。戴誌堅當律師時,曾兩次被余國強打敗。在做律師期間,余國強堅持免費咨詢。十幾年來,他免除了幾十萬的咨詢費,免費為農民工提供維權服務,免除了農民工幾十萬的律師費。他的服務農民工的律師團隊還獲得了湖南省律師協會授予的“服務農民工先進集體”。

余國強關註民生,熱心公益。他是寧鄉縣資福鄉敬老院的名譽院長,先後為敬老院捐款、集資40余萬元。2009年,捐款集資10多萬元,修繕寧鄉下山村小學;長期資助寧鄉龍田鄉百花村兩名貧困學生,資助孤寡貧困人口,投資修橋修路。

由於在慈善領域的突出貢獻,余國強於2009年被湖南省人民政府授予“湖南慈善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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