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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修改攝影圖算侵權嗎

法律主觀:

1、著作權人享有保護作品完整權,但是只要當事人修改圖片是用於自己使用等方面,不用於商業用途,不用在公***場合,這是不構成侵權的。,2、對他人的圖片進行修改,在沒經他人同意的情況下進行公開和發布,且影響了他人的名譽,是屬於侵權行為的。,相關法律知識,《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壹)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二)為介紹、評論某壹作品或者說明某壹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三)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四)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五)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六)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七)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範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1、收集證據,著作權人在發現他人使用圖片時,首先應該保存證據和收集征集,這能夠掌握侵權事實,進而對著作權熱不在協商或訴訟階段有著重要的作用。,2、協商解決,著作權人在發現侵權行為的應通知侵權人停止使用,刪除、停止使用該圖片,還可以就賠償部分與侵權人協商解決。為了避免以後不必要的糾紛,雙方可以就協商的結構達成協議。,3、進行調解,在侵權事實基本清楚,法律關系明確時,雙方可以委托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主持調解,雙方可以就侵權行為的補救措施和賠償數額達成合意,簽訂和解協議。通過調解解決版權糾紛,能提升效率和節約成本。,4、訴訟解決,如果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或者調解不成功的,圖片著作權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軟件圖片侵權糾紛。,1、圖片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圖片侵權人的實際侵權數量;,2、圖片侵權人的非法盈利;,3、上述都無法確定時,由法院根據具體詳情來判決。,《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條第二款規定:“被侵權人損失額不能確定的,法院依被侵權人的請求,可以根據侵害情節在人民幣5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確定賠償數額,最多不得超過人民幣50萬元”。,只要當事人修改圖片是用於自己使用等方面,不用於商業用途,不用在公***場合,不構成侵權的。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壹)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視聽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註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件、錄音錄像制品的著作權人、表演者或者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 (十壹)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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