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審計的收費標準
1、只委托做初步設計或施工圖設計時,按照行業劃分設計工作量各占的比例並乘以1.1的系數計算收費。如果增加編制施工圖預算,按工程設計收費標準乘以1.1系數計算收費。
2、工程設計中采用標準設計(標準構配件圖除外)、復用設計,按同類新設計項目的20%收費。
3、進行工程技術咨詢服務,參加規劃調查、詢價、報價、對外談判等技術服務工作,以及沒有制訂具體收費標準的工作,可采用按直接生產人員工日計算收費的辦法,收費標準為每工日85元。
4、收費標準中考慮了各種影響設計工作量因素的調整系數,如果在同壹項目中的兩種以上因素同時存在,由該項目總的調整系數應為各單項調整系數小數點以後數字之和再加1,但總的調整系數最高值不得大於1.5。
5、按實物或工日定額計取設計費的,凡投資在3億元以上的項目,其費額最高不得大於概算比例的1.5%。
6、有較好的經濟效益,經設計審查確認,可由上級主管審查部門決定,適當增加設計費,壹般控制在設計費的10%以內如果設計質量和技術水平達不到合同要求的,應按合同規定扣減設計費。
7、設計費按設計進度分期撥付。設計合同生效後,委托方應向設計單位預付設計費的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