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業企業可以為失業人員減免所得稅。
根據文件編號國家稅務總局[1994]001新辦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當年城鎮失業人員比例達到規定水平的,三年內可以減免所得稅。新辦的城鎮就業服務企業,當年失業人數超過企業職工總數60%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可免征所得稅三年。當年失業人口比例的計算公式如下:
當年失業人數比例=當年失業人數/(企業原有職工人數+當年失業人數)×100%
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免稅期滿後,新安置失業人員占企業當年原職工總數30%以上的,經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可減半征收所得稅兩年。當年失業人口比例的計算公式如下:
當年下崗職工比例=當年下崗職工人數/企業原職工總數×100%。
享受稅收優惠待遇的失業人員包括失業青年、轉換經營機制的國有企業富余職工、精簡機構的機關事業單位富余人員、從農村轉向非農村的人員和勞動改造釋放人員。勞動就業服務企業職工總數包括在企業工作的各類人員,包括臨時工、合同工和退休人員。
2、民政部門舉辦的福利生產企業可以減征或免征所得稅。
對民政部門舉辦的福利工廠和未中途轉入街道辦事處的社會福利生產單位,安置“四殘”人員占生產人員總數35%以上的,暫免征收所得稅。凡安置“四殘”人員占生產人員總數10%以上,未達到35%的,減半征收所得稅。
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民政福利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1994 65438+10月1之前,民政部門、街道、鄉鎮開辦的福利企業,不含外商投資企業。1994 65438+10月1後成立的民間福利企業,經省級民政部門和主管稅務機關嚴格審批後,也可按有關規定享受稅收優惠。
(2)安置“四殘”人員占企業生產人員的35%以上。
(三)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建立了“四表壹冊”。
(四)通過民政、稅務部門驗收,並頒發社會福利企業證書。
3、現行稅收優惠政策鼓勵科技發展。
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科技進步的要求,中國逐步建立了基本適應科技發展的稅收制度。
(1)科研單位和高校的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培訓、技術服務、技術承包和技術出口所得,暫免征收所得稅;其他企事業單位的技術轉讓及相關的技術咨詢服務、技術服務、技術培訓所得,年所得不超過30萬元的,暫免征收所得稅。
(2)為鼓勵企業增加科技投入,允許企業在征收所得稅前支付新產品、新技術開發費用,不設任何比例限制。
(3)對國務院批準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可按15%的優惠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並規定自成立之日起兩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
(4)新設立的科技咨詢、信息企業,可在壹定期限內免征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有各種優惠政策。企業要充分了解減免稅政策法規,在組建、註冊、運營方式等方面充分參照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優化整體稅負。大多數減免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都有壹定的期限。比如,新稅制實施後,國家對部分行業和企業保留了所得稅優惠政策,部分政策規定了有效期。如果企業疏忽大意或未在規定期限內申請,將失去機會。此外,在減免稅即將到期時,企業可以在減免稅期內實現未來收益,將虧損推遲到收稅期,也可以達到規避部分所得稅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