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契稅票是收取契稅時所用的收款憑證。契稅票由地方稅務機關開具,是房屋原值核定的重要憑證,也是當時繳稅情況的重要記錄。契稅是土地、房屋權屬轉移時向其承受者征收的壹種稅收。
2、如果沒有交納契稅的(免征除外),房地產登記部門是無法核發產權登記證書的。對於購置房產而言,契稅是在購置房屋時交納的。
3、壹般情況下,契稅發票是需要購房者在繳納相關的稅費後才能拿到契稅發票,具體拿到時間分為兩種情況:
(1)如果是自己辦理的:自己向財政局交契稅,通常在交完後,其工作人員當場就會將契稅發票給納稅人。
(2)公司代收代繳:需要根據公司何時上繳判斷,如果是公司代辦,需要提供、準備全套資料。
法律依據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四十六條 增值稅納稅地點為:
(壹)固定業戶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不在同壹縣(市)的,應當分別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經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或者其授權的財政和稅務機關批準,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二)非固定業戶應當向應稅行為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申報納稅的,由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補征稅款。
(三)其他個人提供建築服務,銷售或者租賃不動產,轉讓自然資源使用權,應向建築服務發生地、不動產所在地、自然資源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四)扣繳義務人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扣繳的稅款。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四十七條 增值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規定適用於小規模納稅人、銀行、財務公司、信托投資公司、信用社,以及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納稅人。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
納稅人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於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並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扣繳義務人解繳稅款的期限,按照前兩款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