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稅務機關對於欠稅的單位和個人,首先會在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上發布欠稅公告並將欠稅行為納入信用檔案;
2、加收滯納金:稅務機關對於所欠稅款,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並責令限期補繳;
3、罰款:欠稅人在稅務機關指定期限內為補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將會處以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4、收繳並停供發票,這個只針對從事生產、經營的欠稅納稅人;
5、強制執行:稅務機關對逾期未補繳的納稅人可以采取凍結賬戶、扣押查封財產等強制執行措施,且稅務機關享有壹定的優先權、代位權和撤銷權;
6、阻止出境:稅務機關對於未結清稅款、滯納金,又不提供擔保的納稅人,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機關阻止其出境;
7、若稅務機關在采取上述措施後仍不還追繳欠繳的稅款,則納稅人已構成逃避追繳欠稅罪。數額在壹萬元到十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或單處欠繳稅款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超過十萬,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欠繳罰款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欠稅的處理方法如下:
1、交清欠稅:第壹種也是最簡單的辦法就是立即支付所有欠稅款項。如果您沒有足夠的現金支付,可以申請分期付款計劃或尋求貸款來幫助支付;
2、協商延遲繳稅:如有繳稅拖欠情況,您可以與稅務部門聯系,請求暫緩繳稅或減免罰息。此舉需要提供詳細的財務狀況說明,並解釋為什麽無法及時繳納稅款;
3、申請“減免、退還” :如果您認為自己欠稅金額有誤或被錯誤地多扣稅款,您可以向稅務部門申請審查並針對該欠款提出“減免”,呈現相關證明材料,以獲得更加公正的處理;
4、聯系專業財務顧問 :如果您發現處理欠稅問題尤其是涉及復雜財務事宜則很困難,建議考慮聯系專業財務顧問,尋求專業建議和協助。
綜上所述,在任何處理方式之前,應先與稅務部門溝通,了解具體情況和適用的法律規定。不同的國家或地區,應對欠稅問題有著不同的稅收政策和處理方式,務必按照所在地的稅法規定進行操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五條
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妨礙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欠繳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