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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鹹寧職工醫保繳費標準

根據《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湖北省醫療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關於我省2022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標準的通知》(鄂人社發〔2022〕38號)和《鹹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鹹寧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鹹政辦發〔2022〕3號)文件精神,為有效擴大政策知曉範圍,確保靈活就業參保人群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繳費,正常享受參保待遇,現就我市靈活就業參保人員2022年度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繳費標準

2022年度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含2022年度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所屬期:2022年7月-2023年6月)和2023年度靈活就業人員大額醫療互助保險(繳費所屬期:2023年1-12月)。2022年度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2023年度靈活就業人員大額醫療保險壹並繳納。其中:

2022年度鹹寧市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標準為5520元。

2023年度鹹寧市城鎮職工大額醫療保險繳費標準為108.4元。

二、個人賬戶註入標準

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到賬後,個人賬戶壹次性註入,其中45歲以下(含45歲)參保人員註入1380元,46歲以上(含46歲)參保人員註入1725元,退休人員註入3174元。

三、繳費時間

2022年8月22日至9月30日為我市靈活就業人員職工醫保參保集中繳費期。連續參保人員集中繳費期內繳費的,從2022年7月1日起正常享受2022年度醫療保險待遇;未在集中繳費期繳費的以及新參保的靈活就業人員,醫保待遇按鹹政辦發〔2022〕3號文件執行。

四、參保相關政策

靈活就業人員首次參加職工醫療保險,從繳費之日起滿90天後開始享受待遇。

靈活就業人員欠繳醫療保險費的,從欠繳次月起停止職工醫保待遇。靈活就業人員欠費在3個月以內的,從足額補繳欠費次月起享受待遇;欠費超過3個月的,從繳費到賬之日起3個月後開始享受待遇。欠費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基金不予支付。

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後,在3個月內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繼續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且持續繳費的,不設待遇等待期。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申請失業保險待遇期間出現的醫療保險間斷月份的醫療費,由失業職工個人補繳。從中斷就業之日起超過3個月補繳醫保費的,間斷月份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醫保基金不予支付。

首次參保和斷繳後再參保人員在繳費前須先通過醫保經辦機構辦理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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