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稅額標準是,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都是按每平方米的標準來計算。那麽,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稅額標準是怎樣的?下面就和找法網小編壹起去了解壹下吧。 壹、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稅額標準是怎樣的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稅額標準是: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二、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季如何申報 按季申報城鎮土地使用稅的方式是:納稅人向稅務機關報送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源明細表、土地使用權證或購地合同等證明土地使用權屬的材料;辦稅服務廳接受資料信息進行核對;受理申報後征收稅款、開具完稅憑證;申報表蓋章。 三、城鎮土地使用稅申報期限是多久 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具體繳納期限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目前各地壹般規定為每個季度繳納壹次或者半年繳納壹次,每次征期15天或者1個月。 新征用的耕地,自批準征用之日起期滿1年的時候開始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準征用次月起納稅。 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房產稅以及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上、下半年兩期繳納。上半年的申報繳納期限為3月1日至15日,下半年的申報繳納期限為9月1日至15日。為簡化辦稅手續,也可於每年的3月1日至15日壹次性申報繳納全年應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以上就是找法網小編為您詳細介紹的關於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稅額標準是怎樣的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還有什麽法律疑問,建議咨詢找法網專業律師。
法律客觀:壹、2017年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征收標準根據我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只有城鎮的土地需要征收稅費,因此,土地使用稅通常都指城鎮土地使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以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範圍內的土地為征稅對象,以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規定稅額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征收。其稅額標準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確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間。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具體單位稅額各地差異較大,請咨詢您所在地地方稅務局。二、土地使用稅的征收對象土地使用稅以土地面積為課稅對象,向土地使用人課征,屬於以有償占用為特點的行為稅類型。土地使用稅只在縣以上城市開征,非開征地區城鎮使用[1]土地則不征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征稅範圍為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等。其中,城市是指經國務院批準建立的市,包括市區和郊區;縣城是指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鎮;建制鎮是指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建制鎮;工礦區是指工商業比較發達,人口比較集中,符合國務院規定的建制鎮標準,但尚未設立建制鎮的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工礦區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復。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征稅範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土地使用稅采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列入大、中、小城市和縣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稅額多少不同。為了防止長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規定稅額的2倍-5倍範圍內加成征稅。對於公園、名勝、寺廟及文教、衛生、社會福利等單位使用的土地,城鎮、街道、公***設施用地、鐵路、機場、港區、車站、管理交通運輸用地及水利工程,農、林、牧、漁、果生產基地用地,以及個人非營業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稅。為了鼓勵利用荒地、灘塗等土地,對經過批準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廢土地,給予10年期限的免稅。2017年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出臺規範了所有的城鎮土地的使用和利用行為,從申請土地使用權到繳納土地使用稅,再到最後獲得土地使用權,這是壹個非常嚴謹的過程,任何壹步都是必不可少的。在完成土地使用稅的繳納以後,持交稅證明就可以根據要求辦理土地使用證了,大家獲得土地使用權必須要按照土地使用證規定的範圍進行合理的利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