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註銷是指公司宣告破產、被其他公司收購、經營期限屆滿未能延續、公司內部解散等情況下,需要向登記機關申請註銷終止法人資格的過程。公司申請註銷前,應當進行公司清算,清算結束後,可以進入公司註銷申請程序。清算結束後,註銷前,公司需要出具和編制以下報告:1。清算組負責人或者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註銷登記申請書;2.清算組成員的《備案確認申請書》;3.法院破產裁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文件或公司依法作出的決議;有限責任公司向股東大會提交決議,股份有限公司向股東大會提交決議。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名,股東為自然人的,應當由其本人簽名,自然人以外的股東應當加蓋公章;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發起人加蓋公章或者由股東會主席和出席會議的董事確認。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向出資人或出資人授權的部門提交的文件。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被公司登記機關依法註銷公司登記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4.經股東會或有關部門確認的清算報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八十六條* *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公司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賠償、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按照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出資比例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