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壹參保人同時作為職工參加多個用人單位(或靈活就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2.同壹參保人同時在多個城市以居民身份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3.同壹參保人同時以職工身份參加用人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同時以戶或村居民身份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重復參保具體表現為同壹被保險人在同壹時間段內有兩次或兩次以上正常參保繳費狀態的參保信息記錄。參保人可登錄廣東醫保或到就近的醫保經辦窗口查詢個人參保情況。
二、重復保險的處理原則
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和改進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工作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0〕33號),原則上不允許重復參保。重復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原則上保留就業保險關系;重復參加居民醫保的,原則上保留常住戶口的參保關系;重復參保的學生,原則上保留學籍關系。以上情況,在保留壹份被保險關系的同時,應及時終止重復的被保險關系。
三、重復投保怎麽處理?
1.目前以職工和居民身份重復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根據國家和省關於有序清理避免重復參加的規定,辦理職工醫保參保後,應暫停居民醫保參保關系。為確保您的醫保待遇不受影響,請務必在11.20之前攜帶本人身份證(省外參加職工醫保的,需提供當地參保證明)到就近的解珍醫保經辦窗口辦理本市居民醫保停保。
2.重復參加過兩個城市的居民醫保的,可以自願選擇壹個參保關系。重復參保的學生,原則上保留學籍關系。為確保您的醫保待遇不受影響,如果您決定暫停本市居民醫保,請務必在165438+10月20日前攜帶本人身份證(參加省外居民醫保的,還需提供當地參保證明),到就近的解珍醫保經辦窗口辦理相關手續。如果您確定參加本市居民醫保,請務必在6月20日之前,通過165438與重復參加的當地醫保經辦部門聯系,辦理暫停居民醫保的手續(如果2022年居民醫保的繳費單據已經異地審批但費用未扣除,需要撤銷)。如果您已經在異地成功繳納了2022年居民醫保,中山將無法在2021年2月代扣您的2022年居民醫保。
3.目前重復參加職工醫保的,原則上在就業地保留參保關系,並及時終止另壹份重復的職工醫保關系。可以聯系終止參保關系的用人單位辦理相關變更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