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是在房地產所有權發生轉移時,按照房地產價格的壹定比例向房地產購買者征收的壹次性稅收。維修基金是由購房人在辦理房產證時向住建委繳納的,用於新建商品住房(含經濟適用住房)和公有住房* * *部位及設施保修期滿後大修、更新、改造的專項資金。
1.退房和退還契稅的條件是什麽?
第壹種情況,原則上準予退稅,但也有例外。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期房退房後退還契稅問題的批復》(國〔2002〕622號),交易雙方已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但因種種原因未能實現交易。如果買受人已經按規定繳納了契稅,那麽在辦理期房退房手續後,應退還已繳納的稅款。
但也有例外,即購房人以按揭或抵押貸款方式購房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以按揭貸款方式購買商品房征收契稅問題的批復》(國[1999]第613號),當購房人從銀行取得抵押證明時,購房人與原產權人之間的產權轉移關系已經完成,必須依法繳納契稅。在這種情況下,已經不需要退房了。
第二種情況,繳納的契稅原則上不退,但也有例外。
即經法定程序(如法院判決)判決房地產交易合同和房屋土地所有權轉移無效的,可以退還已繳納的契稅。
退房契稅據了解,按照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分戶退房有關契稅問題的通知》規定,辦理退房相關契稅問題時,已繳納契稅的單位和個人,在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前退房的,退還契稅。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後退房的,已繳納的契稅不予退還。
二、契稅退稅流程
1.納稅人提交退稅申請,領取並填寫契稅退稅申請審批表,按稅務機關要求提供退稅相關資料;
購房契稅退稅需提供的資料:
(1)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
(2)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並校對原件;
(3)契稅、契稅完稅證明、印花稅完稅證明復印件並校對原件;
(4)納稅人身份證復印件並校對原件(16周歲以下納稅人提供戶口簿復印件並校對原件);
(5)個人出售普通住房稅收補貼申請表。
2 .稅務機關受理和審查。審核內容為:表格是否符合要求,退稅原因是否符合有關規定,相關資料是否齊全有效;
3.稅務征收機關完成審核後,符合退稅條件的,簽署意見並打印契稅退稅單,經納稅人和稅務征收機關簽字蓋章後辦理退稅;
4.需要退還國庫稅款的,由征收機關填寫稅收收入退還書,加蓋稅務會計部門公章和征收機關法定代表人印章,送國庫辦理退稅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