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都違背了黨的要求,降低了黨的威信,影響了黨的形象,損害了幹群關系,耽誤了地方發展,甚至造成了重大損失,必須大力解決。
筆者認為,對“得過且過”的黨員幹部的處分,只是強化權利的壹種手段。如果關鍵是要從根本上防止和遏制“得過且過”的現象,就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第壹,要用教育來引導。教育是提升黨員幹部績效的有效途徑。堅持用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黨員幹部頭腦,不斷堅定黨員幹部的信仰,增強履行職責的精神動力;要繼續開展“講黨性、講品行、作表率”教育活動,不斷增強黨員幹部的黨性意識、表率意識和帶頭意識;要認真抓好先進性教育、道德教育和法紀教育,不斷強化黨員幹部有責意識,帶頭履行職責,努力履職,不敢失職。
二是用形象來驅動。我們黨以形象取信於群眾。每個黨員幹部都要按照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的要求,以對黨和人民事業高度負責的精神,把黨和人民賦予的責任看得重於泰山,始終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昂揚的銳氣和清正的氣節,紮紮實實做好各項工作。要為壹級樹立榜樣,為壹級樹立形象。黨員幹部能認真履行職責,群眾就會相信黨,相信組織;如果黨員中的所有幹部都能盡到為人民服務的責任,群眾就會全心全意地跟黨走,在關鍵時刻支持黨。
三是用典型事例展示。壹方面是正面事例的啟發。對黨忠誠,對組織真誠,對事業執著,聽黨話默默無聞,老老實實幹事業的,要真正用起來,用得快,用得先。另壹方面,用反面典型警示。要講壹講喪失信仰、背離黨性、違法亂紀、工作失誤的典型黨員幹部,讓大家明白,默默無聞幹工作、鉆空子的人是不會有好下場的。
四是用問責來推動。問責是促進黨員幹部認真履職、不敢玩忽職守的重要舉措。要制定嚴格的黨員幹部問責辦法,對工作平庸、責任缺失,造成重大決策失誤、重大人員傷亡、重大經濟損失和嚴重群體性事件的黨員幹部和責任人進行嚴厲查處,使黨員幹部在謀劃工作中想到責任,在決策前不忘責任,在工作中牢記責任,讓責任在黨員幹部心中生根發芽。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