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安裝行業的稅種和稅率如下:
1,營業稅
按項目收入的3%計算繳納營業稅。
2.城市維護建設稅
按照實際繳納的營業稅計算繳納。稅率分別為7%(市區)、5%(郊區)、1%(農村)。
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營業稅×稅率。
3.額外教育費用
按照實際繳納的營業稅金額計算繳納,附加稅率為3%。
計算公式:應納教育費附加=營業稅稅額×稅率。
4.印花稅:
(1)財產租賃合同、倉儲合同、財產保險合同適用千分之壹的稅率;
(二)加工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物運輸合同、產權轉讓文書的稅率為萬分之五;
(三)購銷合同、建築安裝工程合同、技術合同的稅率為萬分之三;
(四)借款合同,稅率為0.5‰;
(五)記載資金的賬簿,應列示“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總額的萬分之五。
鮮花;
(6)營業賬冊、權利、證照每張貼五元。
5.個人所得稅:
工薪所得個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所得-“五險壹金”-扣除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額。
6.企業所得稅:2008年6月65438+10月1日實施新所得稅法,所得稅率為25%。
7.財產稅
如果按照房產殘值繳納,稅率為1.2%;如果按照不動產租金收入繳納,稅率為12%。
8.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稅的年稅額如下:
(1)大城市1.5元轉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縣城0.6元,建制鎮和工礦區為12元。
建築安裝的發票稅率是多少?建築安裝發票稅率為3%。建築服務的發票稅率為5%,建築服務和壹般服務的稅率為5%。都是壹樣的服務,而建築工程營業稅稅率是3%。
個人開具建安發票的綜合征收率為4.86%。單位開具發票的稅率分為以下三種情況:有外出經營證明並表明核算健全的,綜合征收率為3.36%(營業稅及附加);如果外樓安裝有外出經營證明但核算不健全,綜合征收率為4.36%(營業稅及附加3.36%,個人所得稅1%);無營業執照或檢驗登記的對外建築物安裝,綜合征收率為6.86%(營業稅及附加3.36%,個人所得稅1%,企業所得稅2.5%)。
如果妳公司屬於下列憑證和賬目按規定分別規定的情形,可以開具銷售貨物的增值稅發票和相應的建築勞務建安發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六條規定,納稅人應當分別核算貨物銷售額和非增值稅應稅服務營業額,按照其銷售的貨物銷售額繳納增值稅,非增值稅應稅服務營業額不繳納增值稅;不單獨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貨物的銷售額:
(壹)銷售自產貨物同時提供建築勞務的行為;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根據《關於納稅人銷售自產貨物同時提供建築勞務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第23號)的規定:
現將納稅人銷售自產貨物和提供建築勞務的有關稅收問題公告如下:
納稅人銷售自產貨物同時提供建築勞務,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六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的規定,分別核算其貨物銷售額和建築勞務營業額,並按其貨物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按其建築勞務營業額計算繳納營業稅。未單獨核算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分別核定其貨物銷售額和建築勞務營業額。
納稅人銷售自產貨物和提供建築勞務,必須向建築勞務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提供其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出具的納稅人屬於從事貨物生產的單位或者個人的證明。建築勞務發生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持有的憑證,按照本公告的有關規定計算征收營業稅。
建築安裝發票需繳納3%的增值稅,外加約12%的增值稅附加費。總稅率應為3.36%。
建築安裝稅的稅率是多少?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