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建設工程中的投標價和合同價是什麽關系?

建設工程中的投標價和合同價是什麽關系?

合同價格為中標價格。

1.建設工程合同價格:指雙方簽訂合同時協議中所列的合同價格。對於采用單價合同形式的招標項目,工程量清單中各項價格之和為合同價格。

2.投標價格:指在評標時經過算術修正,並在中標通知書中註明招標人接受的投標價格。

3.合同價格為中標價格。招標人經公示後向投標人發出的中標通知書受法律保護,招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中標價格屬於招標活動的核心內容。

根據《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六條“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發包人應當按照中標通知書確定的價格簽訂合同。

擴展數據:

合同價是指在工程招標階段通過簽訂總承包合同、建築安裝工程合同、設備材料采購合同、技術和咨詢服務合同確定的價格。

合同價格屬於市場價格的性質,是合同雙方即貨物和勞務的買賣雙方根據市場情況商定並認可的交易價格,但與決算中的實際工程造價並不相同。

根據計價方法的不同,建設工程合同有多種類型,不同類型合同的合同價格內涵也不同。

確定模式

協議價格

(壹)通過招標,選擇中標人,決定合同價格。

這是工程建設項目承包為適應市場機制而廣泛采用的方式。《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規定,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在招標、評標、決標後,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根據招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評估是合同價格。合同的內容包括: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施工組織計劃和工期;

(3)質量和驗收;

(4)合同價格及支付方式;

(五)竣工結算;

(六)爭議的解決;

(7)工程保險等。

(二)文字的使用

不同的項目可以根據自己的特點進行修改。

(三)以施工圖預算為基礎,協商確定合同價格。

本辦法適用於緊急項目、保密項目、不適宜招標的項目以及依法可以免於招標的項目。合同簽訂的內容同上。

定價

業主和承包商除在合同條款中約定合同價格外,壹般還應約定與工程合同價格有關的下列事項:

(1)工程預付款的金額、支付期限和扣除方式;

(2)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方式、金額和期限;

(3)施工過程中發生變更時工程價款的調整方法、索賠方法、工期要求和支付方式;

(4)工程價格爭議的解決辦法;

(五)約定的風險範圍和程度,以及超出約定範圍和程度的調整方法。

(6)工程竣工價款的結算支付方式、金額和期限;

(7)工程質量保證(保修)金的金額、預提方式和期限;

(8)工期及提前或推遲工期的獎罰辦法;

(9)與合同履行和價款支付有關的擔保事項。

招標項目合同中預定的內容不得違背招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投標文件與中標人的投標文件不壹致的,以招標文件為準。

調價

折疊工程變更

(1)合同中有適用於變更項目的價格的,變更後的合同價格按合同中已有價格計算;

(2)如果合同中只有類似工程價格的變更,可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格;

(3)如果合同中沒有適用於或類似於變更項目的價格,承包人應提出合適的變更價格,經監理人(業主)確認後實施。

折疊綜合單價

當工程量清單中的數量有誤或實際完成的數量增減超過工程量清單中相應數量的10%或合同約定的範圍時,應調整工程量清單項目的綜合單價。

折疊材料價格

對於承包人采購的材料,材料價格按投標報價中的承包人價格控制。

折疊測量成本

施工期間,措施費用應根據投標報價中承包商措施費用進行控制。有下列情況之壹的,應對J措施費用進行調整:

(1)發包人變更承包人施工組織設計(除更正錯誤外),應調整增加措施費用;

(2)單價合同中,實際工作量超過發包人提出的工程量清單工作量。如果措施費用增加,應進行調整;

(3)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順延,經承包人同意,措施費用予以調整;

(4)施工期間,由於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相關政策的變化,措施費中的項目稅費將發生變化,應進行調整。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合同價格

  • 上一篇:求職面試中的自我介紹
  • 下一篇:上海海關學院就業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