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率是對征稅對象征收的稅額比例或金額。稅率是計算稅額的尺度,也是衡量稅負重不重的重要標誌。我國現行稅率主要有比例稅率、超額累進稅率、定額稅率和超額累進稅率。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1)除本條第2、4、5項另有規定外,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的稅率為17%。
(二)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業、基礎電信、建築業和不動產租賃服務業,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
糧食、食用植物油、食用鹽等農產品;
居民自來水、供暖、空調、熱水、煤氣、液化石油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煤制品;
圖書、報紙、雜誌、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
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
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三)除本條第壹項、第二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納稅人銷售勞務和無形資產的稅率為6%。
(4)納稅人零稅率出口貨物;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境內單位和個人跨境銷售國務院規定範圍內的服務和無形資產,稅率為零。
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第六條銷售額是指納稅人在應稅銷售活動中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
銷售額以人民幣計算。納稅人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銷售額的,應當折合成人民幣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