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廣義看,目前我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對各級財政預算、決算的審查,各級審計機關和財政監督機構對財政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檢查等,都或多或少涉及了評價財政資金績效的內容,但這些行為主要是以監督檢查為主要目的,還不能成為真正意義上的財政資金績效評價。從財政資金管理看,各級財政部門為加強財政資金管理,也采取了壹些績效管理的方法。從我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發展的現狀看,雖然已有初步基礎,但由於此項工作起步較晚,且缺乏系統性研究,仍不能適應我國經濟發展與財政改革的客觀需要。總的來看,我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問題:
(壹)缺乏統壹的法律保障。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要取得實效,必須得到立法支持,而且要制度化、經常化。而我國公***投資部門雖然也提出要完善項目投資決策程序,對國家重點投資項目要從立項決策、竣工驗收直到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實行全過程管理,但迄今尚未出臺全國統壹的有關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的法律法規,使我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缺乏法律約束和制度保障。
(二)沒有明確的管理機構。西方許多國家和世界銀行等國際組織都設有公***支出績效評價機構。而我國,缺乏這樣壹個有權威性的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綜合管理機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主要分散在各管理部門,各部門又主要從技術性能、項目管理方面進行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方法和組織程序差異大,難以形成統壹的、全面的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標準不統壹,使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結果差異大,缺乏可比性,難以保障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結果的客觀公正性。這是目前我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發展滯後的重要原因。
(三)未構建規範的指標體系。目前,各有關部門的財政支出績效評價主要通過若幹固定的財務、技術和工程管理指標進行全過程評價,評價側重於技術、工程和資金使用的合規性,對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評價不足。同時,各部門評價指標設置呈平面化和單壹性,缺乏壹套建立在嚴密數據分析基礎上的科學、統壹、完整的指標體系,不能從不同層面、不同行業、不同支出性質等方面進行綜合、立體評價。由於缺乏科學、規範的方法和指標,影響了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結果的公正合理性。技術性缺陷是我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發展緩慢的直接原因。
(四)支出評價內容不完整。體現在:壹是側重於合規性評價,忽視效益評價。從總體上看,目前各有關部門進行的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帶有明顯的審計特征,即重點審核項目支出行為是否符合現行財務政策和國家有關規定,往往忽視對項目效率或發展效益方面的評價,或由於評價指標設置不完整,不能進行項目的效益評價;二是評價對象僅局限於項目本身,而忽視項目內外因素的綜合分析。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不僅涉及項目審核、投資與回報的評價,而且包括各種宏觀因素的評價,如投資的社會環境,包括政策環境和自然環境對投資行為的影響及投資行為對行業、社會乃至整個經濟運行的影響等。目前的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恰恰不包括這些內容,使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不能達到為政府宏觀決策服務的目的。
(五)支出評價結果的約束乏力。由於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體系不健全,缺乏法律規範,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結果只作為各有關部門項目建設檔案保存,或作為有關部門加強新上項目管理的借鑒或參考,對財政資金支出項目中的成績、問題與相關責任、項目執行過程中的各環節責任人並沒有任何直接約束,不僅使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流於形式,而且影響了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的權威性,制約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的深入開展。
二、構建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體系的路徑選擇
(壹)堅持系統化原則,整體規劃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改革方案。有效的制度不可能是壹項單壹的制度,必須是壹個完整的制度體系。但這個制度體系不是以多少論效率,而是以其客觀性、科學性論效率。比如,如何衡量財政支出的成本與效益遇到的壹個技術難題是:公***產品或服務具有外部性特征,而且某項支出效益的取得又與很多因素有關。因此,試圖直接、準確地評價財政支出效益確實不易。但有壹個簡單的方法可以解決這壹難題,即在定性評價的前提下采用同類相比的方法實施定量評價。如用於學校教學樓建設的教育經費是“造樓”還是“造人”?從定性的角度看壹目了然。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難度極大,壹個重要的原因是績效評價涉及到某些人或某群人的小利益,但對整個國家有百利而無壹害。制度體系的整體規劃,應充分認識實施的難度,從理論上論證財政支出的供給範圍與規模、預算會計核算模式、政府事業的發展規劃、財政支出管理的決策機制、重要項目評價報告的聽證制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切實可行的改革方案。
(二)采取循序漸進的實現方式,由易到難、由重點到壹般逐步展開。英國和瑞典的經驗告訴我們,他們的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是從公眾和議會特別關註的重大問題與具體項目開始,逐漸擴展到全部財政支出;從重點評價支出的經濟性、合規性開始,逐步轉移到對財政支出的經濟性、效率性、有效性的全面評價。經濟性指在財政支出管理中建立有效的支出決策機制和支出優先安排機制,克服財政支出活動中嚴重浪費和分配不均問題;效率性是政府及民眾對財政支出在項目決策機制、實施進度、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方面要求的具體體現;有效性是財政支出所取得的最終成果的具體體現,需要結合當前效益與長遠效益來衡量。我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實現方式也應采取漸進式的方法,由易到難、抓住重點、逐步展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重點,應由財政支出的經濟性、合規性開始,逐步擴展到效率性和有效性。
(三)按照動態管理的方法,在財政資金運行各環節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財政資金總是處於不斷循環過程中。在收繳環節,采取集中收繳方式明顯要比分散收繳具有更高的效率;在存庫環節,開展有效的現金管理可以提高資金效益與加強財政控制;在分配環節,預算目標數量化、分類細化有助於對財政支出進行監督和評價,還可清晰地衡量預算分配環節的成本與效益;在購買環節,實行政府采購制度可以取得分散采購方式下不可能取得的規模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在支付環節,采取電子化集中式的直接支付方法,是提高財政資金績效的必然要求。因此,財政支出流經的各環節存在壹個績效問題,不能僅就財政資金的最終使用成果為對象來評價財政支出的績效狀況,應建立覆蓋財政資金運行各環節的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
(四)根據科學化原理,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與評價機制。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是開展績效評價工作的中心環節。設計壹套科學、合理的指標體系,需要兼顧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當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直接利益與間接利益,既通用可比、簡單適用,又易於操作。為此,可以按照部門、項目、環節分別建立績效評價指標。部門評價指標用來衡量部門事業發展取得的業績,可以和部門負責人政績考核結合起來;項目評價指標是按照分類的原則對不同財政支出的使用效果進行評價;環節評價指標是衡量財政支出運動過程中存庫、分配、購買、投資、支付等各環節的績效水平。建立科學、合理的績效評價機制,是充分利用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有效開展績效評價活動的前提。所以,應建立各部門自我評價、財政綜合評價、績效審計評價為壹體的績效評價機制。部門自我評價是各部門對年初設定目標與實現情況的對比評價,並做出具體分析和說明;財政綜合評價是財政部門對重點預算資金的績效進行重點評價,對所有財政資金的績效狀況做出綜合評價,並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對各部門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抽查,以保障各項計劃目標及時、順利地實現,更好地配合下壹年度的預算分配工作;績效審計是審計部門針對壹些使用大量財政資金的部門和領域進行的專項審計,並提出相應的處理建議;社會評價是社會民眾或媒體針對社會普遍關註、群眾反映強烈的事件進行舉報、采訪或揭露,以改善財政支出績效的整體狀況。
(五)逐步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信息收集網絡和數據庫。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活動的開展,離不開壹定規模與容量的數據庫,需要針對各類支出項目的投入、效益與影響,進行必要的橫向與縱向比較,保證績效評價工作的持續、高效開展。分不同行業、類型的財政支出項目,將有關的信息或資料作為初始數據源,並在此基礎上逐步擴大評價信息的收集範圍,推動數據采集進入標準化工作階段。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信息技術,建立有效的績效評價信息收集網絡,確保數據信息采集的有效開展。克服制度障礙,在不危害國家安全的前提下實現信息公開、***享;大力推進政府與企業信息化進程,建設完備的財政管理信息系統,提高信息采集的效率性與安全性;發動社會力量,開展數據處理軟件的設計與開發,以提高數據處理的效率。
三、推進我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改革的對策
針對我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存在的問題,結合國外發展經驗,建立我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體系,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實施。
(壹)劃分評價層次。根據開展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的主體和客體的不同,可將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分四類:財政支出項目績效評價、單位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部門財政支出績效評價、財政支出綜合績效評價。財政支出項目績效評價的主體通常是財政部門、項目實施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評價對象是財政支出項目的效益。由於財政支出項目是部門(單位)財政支出的重要方面之壹,而且項目支出內容十分廣泛、項目間差異大、項目效益不確定性大。因此,對財政支出項目開展績效評價,對合理安排財政經費、提高財政資金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單位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主體通常是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評價對象是主管部門所屬二級和基層預算單位的財政支出效益。單位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是部門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基礎,單位作為財政部門預算管理的基層單位,其支出效益直接反映為財政支出的總體效益。因此是財政部門預算管理的重要內容之壹。部門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主體通常是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政府和財政部門,評價對象是各政府部門(使用財政經費的壹級預算單位)的財政支出效益。部門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是財政支出綜合績效評價的基礎,是財政部門預算管理的重要內容之壹。財政支出綜合績效評價的主體通常是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政府監督機構、財政政策研究機構等,評價對象是財政支出的整體效益,是部門財政支出效益的綜合反映。綜合績效評價對象具有整體性,其範圍可以是整個國家的財政支出,也可以是某壹區域內的財政支出。
(二)建立評價制度。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是壹項涉及範圍廣、內容復雜的系統工程,無論是評價工作的組織實施,還是評價結果的具體應用都必須遵循壹定的制度規範。首先,建立我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體系的基礎是要制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辦法》、《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方法選擇及工作程序》、《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設置及標準選擇》、《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結果應用》等壹系列統壹的制度規範,明確全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規則、工作程序、組織方式及結果應用,並對相關行為主體的權利和義務進行界定。其次,要在財政資金運行各環節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財政資金總是處於不斷運動中,在收繳環節,采取集中收繳方式明顯要比分期收繳具有更高的效率;在庫存環節,開展有效的現金管理可以提高資金效益與加強財政控制;在分配環節,預算目標數量化、分類細化有助於對財政支出進行監督和評價,還可清晰地衡量預算分配環節的成本與效益;在購買環節,實行政府采購制度可以取得分期采購方式下不可能取得的規模效益;在支付環節,采取電子化的集中式直接支付方法,是提高財政資金績效的有效途徑。因此,財政支出各環節上都存在績效問題,應在財政資金運行各環節都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最後,做好財政部門、預算單位、審計和財政監督機構、社會中介機構在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中職責和業務分工的劃分等制度建設,從多方面強化和推進對財政支出績效的評價。
(三)完善評價體系。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的建立必須遵循短期效益與長期效益相結合、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統壹與專門指標相結合的原則。我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設置的目標就是形成壹套完整的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指標庫,這種指標庫的形成不僅需要理論上的研究,更依賴於在實踐中逐步完善和健全。根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層次,在財政支出分類的基礎上,應分別建立財政支出項目績效評價、單位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部門財政支出績效評價、財政支出綜合績效評價指標庫。從指標的適用性角度考慮,各類指標均可劃分為通用指標、專用指標、補充指標和評議指標四種類型。並根據指標性質不同,將各類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劃分為定量指標和定性指標。
(四)制定評價標準。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標準指以壹定量的有效樣本為基礎,測算出的標準樣本數據,用來衡量和評價財政支出的績效水平。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標準按照可計量性分為定量標準和定性標準。定量標準和定性標準又可根據標準的取值基礎不同,分為行業標準、計劃標準、經驗標準和歷史標準;按照時效性可分為當期標準和歷史標準;按照標準形成的方法可分為測算標準和經驗標準;按照區域可分為國際標準和國內標準。此外,還可分為政府標準、社會公眾標準及民間機構標準等。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標準是準確衡量績效的尺度,標準的正確選擇對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結果具有較大影響,評價標準的制定既是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體系建立的主要環節,也是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具體工作所面臨的壹個重要工作步驟。通過對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標準進行總體規劃設計,研究指標與標準的對應關系,研究不同評價對象的標準選擇,選取恰當的評價標準值。。評價標準值應以財政支出性質、類別為基礎,按照不同地區、行業、項目規模,采用歷史經驗、政策標準、數理統計分析、專家評估、公眾印象等方法取得。通過各種渠道廣泛收集整理各種分類標準數據後,可在條件成熟時研究建立績效評價標準數據庫。標準會隨著經濟發展和客觀環境的變化不斷變化。因此,如何建立和維護更新標準庫也是壹項非常重要的工作。為提高有關評價標準的權威性,財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可效仿企業績效評價,定期發布有關評價標準。
(五)創新評價方法。良好的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方法是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結果的準確性具有決定性影響。目前理論界提出了成本效益分析法、最低成本法、綜合指數法、因素分析法、生產函數法、模糊數學法、方案比較法、歷史動態比較法、目標評價法、公眾評判法等多種方法。其中,比較法、因素分析法、公眾評價法和成本效益分析法已被《中央部門預算支出績效考評管理辦法(試行)》所采納,應用到實踐中。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公***財政體制框架中,社會效益評價是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重點內容,而現有評價方法中,能簡便、精準地評價財政支出社會效益,滿足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實際需要的方法還有待於進壹步研究。今後,在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方法研究上,要著眼於增加政府工作與財政資金管理的科學性與公開性,提高政府理財的民主性和社會參與性,深入研究公眾評判法等適用於社會效益評價的基本方法,按照民主、科學、簡便、精準的原則創新績效評價方法。
(六)規範評價流程。財政支出效益評價應由國家統壹規定評價應遵循的原則,確定評價的重點,明確評價采取的方法,規範評價的基本流程。堅持定性和定量評價、事前與事後評價、定期和經常性評價、當前與長遠評價、自我與外部評價相結合,形成評價工作制度。可以設計評價工作的基本程序為:制定工作計劃,確定評價對象,下發評價通知書;組織專業小組,聘請專家,成立評價工作組;制定評價方案,選定評價指標,確定評價方法和評價標準;下達評價通知;督促部門自評,收集、核實數據並實施評價;形成評價報告,做好評價總結;經本級財政部門審核後,予以備案。
(七)設立評價機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機構是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體系的工作主體,為改變目前我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零碎渙散、缺乏獨立性和權威性的狀況,使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和法制化,真正形成對計劃、決策、管理的監督和制約,應在財政部門建立專門的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機構,對全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實施統壹管理。同時,在各政府部門設立專門的績效評價機構,按照全國統壹的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體系的有關要求組織做好本部門、所屬單位以及財政支出項目的具體評價工作。鑒於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對財政支出管理的監督作用,必須賦予工作機構及相關人員以必要的職權,如在信息查詢、資料獲取、獨立取證以及行政處罰建議等方面給予壹些特定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