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官、佐貳官(即副手)、首領官、教職、雜職、雜役。
壹、主官:
壹個縣的主官為知縣,原則上只能有壹個。
雖然在整個官吏群體中,知縣只不過是七品芝麻官,處於中下等。但因其是親民之官,處在承上啟下的位置,在最基層的官吏中最受到朝廷重視。因而,知縣也多用新晉進士擔任。
二、佐貳官:
佐貳官即知縣的副手,輔助知縣管理糧馬、巡捕等事。
縣的佐貳官有兩個,壹是正八品的縣丞,壹是正九品的主簿。
佐貳官有自己的獨立的辦公衙署,在壹些地域較廣或事務較繁雜的縣,佐貳官還有自己的管轄範圍。
在壹縣中,佐貳官是地位僅次於知縣的官員,也是壹縣的評分長官。在知縣空缺時或新知縣尚未到任前,壹般都以佐貳官署理知縣的職務。有不少知縣也是直接從縣丞提拔上來。
明朝時,佐貳官與主官有壹種特殊而微妙的關系。明朝為了防止地方官員蒙蔽民情,時常會派遣巡按下基層巡查。按規定,巡按沒有調動主官的權力,但可以調動州縣的佐貳,也可以暫時委任某些佐貳官。基於這種關系,主官對佐貳官有時也畏懼三分。
壹縣的佐貳官按該縣事務的繁簡程度,或數人,或不設。如句容是京縣,設縣丞壹員、主簿二員、管馬主簿壹員,***四名佐貳官;江陰是事繁大縣,除縣丞壹員外,還有治農縣丞壹員、管糧縣丞壹員、撫民縣丞壹員、主簿壹員,***五名佐貳官。
三、首領官與教職:
1、首領官:
縣的首領官為典史,未入流,負責辦理本縣文書來往及收掌,相當於現在的辦公室主任。在編戶不到二十裏的小縣,不設佐貳官,典史則成為實際上的佐貳官。
2、教職:
縣的教職有教諭和訓導,均為未入流。但跟典史不同的是,雖然他們的官小,但因為是管理壹縣教育的清高之職,來源都是儒生中有學行的人,因此,在縣中的地位頗受人尊敬。
四、雜職:
壹個縣的雜職壹般有兩種,壹種是管理具體事務的官員,壹種是技術性官員。
在壹些縣,根據不同情況,設有壹些管理具體事務的官員,如巡檢、驛丞、稅課局大使、倉大使、織染局大使、漂泊所大使、批驗所大使、遞運所大使、冶鐵所大使、閘官、壩官等,這些官員最高不過從九品,大多則為未入流。地位較典史更低。
另壹種雜職是不給俸祿的雜職官,如醫學訓科、陰陽學訓術、僧會、道會。這些人是編入官籍的專門技術人員,靠自己的專長謀生,國家不能俸祿。用他們來管理壹縣中某壹方面人員。
五、吏員:
吏員是衙門中操辦具體事務的人員。正式的吏員都須在吏部註冊,國家給予俸祿,但有壹定的任期限制。吏員任期滿後,可以參加吏部的考試,合格的話,給予出身,甚至任命為官。
壹般來說,壹個縣有吏員十余名,小縣可以少至數名,大縣可以多至三十余名。
吏員雖然沒有品級,但也有高低之分,區別在於俸祿的多少。吏員中的首領稱司吏,副首領稱典吏。
雖然朝廷有規定吏員的配給人數,但就實際情況來看,所有的衙門吏員均超額,甚至達十余倍。
吏員負責具體事務的機構有吏、戶、禮、兵、刑、工六房與承發房、架閣庫。
六、雜役:
雜役是衙門內外辦理雜事的人員,具體的說不是職務而是壹種勞役。衙門的雜役眾多,壹般的縣要有二三百人,大縣往往有千余人乃至數千人。雜役也有精確的分工和龐大的組織。雜役所需的銀糧均由地方財政負擔。
壹般來說,雜役有以下幾種:
1、衙役:
指那些在衙署中奔走聽差的衙役,分為皂、快、壯三班。在所有衙門的雜役中,衙役的地位最高,而衙役中又以快班的待遇最好,快班中又以馬快俸祿最高。
皂隸,是在縣衙內站堂值班看守大門的人員,其人數最少。
快手,即我們所熟知的“捕快”,負責緝捕,人數最多。快班的衙役又分為馬快和步快,即分別相當於騎兵與步兵的分別,馬快的工食銀比步快高許多。
壯班的衙役是指負責治安和防衛的民壯,各縣的人數不等。若該縣地處要沖,治安情況不好而有內亂外患,多可達千余人;地偏而民安的縣,也有不設民壯。壹般來說有壹百名左右。
2、庫子、倉老(倉夫)倉鬥級:
衙門中儲糧的地方為倉,儲物的地方為庫。
庫子是看守管理本縣各倉庫的雜役,壹般都有三五人。因為每個縣多有縣庫、架閣庫、廩給庫、儒學庫等庫,有驛站的縣還有驛庫。
倉老也稱作倉夫,是看守管理各倉的雜役。壹般縣都設有預備倉(嘉靖以後改為常平倉)、水次倉、宮倉、學倉等倉。每倉設倉老壹人負責。倉老不幹涉倉物出納之事。
倉鬥級負責壹倉的倉物出納,壹般是每倉設二人或以上,以達到相互監督和相互核對的目的;而學倉只設壹個倉鬥級,因其主管發放生員廩糧,生員是不好欺蒙的。
3、門子:
門子是負責看守公署、學校、壇廟等門戶的。壹般壹縣少則數人,多則十數人。門子因看守地處不同,所獲得的工食銀多寡也不同。在公署的門了除有大量門包收入之外,往往還借傳遞之便涉入政治。
4、禁子:
是負責看守監獄,每縣數人到十數人不等。禁子的工食銀在諸雜役中稍微偏下。其實他們的主要收入不明在工食銀,而是來自犯人的常例,從而收入頗豐。因此,禁子也成為許多人謀職的熱門。
5、廚子、膳夫、驛廚:
這類人統稱廚役,是負責為衙署和各部門炊飯做菜的。在衙署稱廚子,在學校稱膳夫。這種勞役有壹定技藝,故工食銀較其他雜役為多。因廚役負責官用?料的采買,往往借官勢以欺商賈或克扣廚料,不但有油水可得,有時還成為民害。
6、齋夫、館夫、掃殿夫:
齋夫、館夫是負責學堂、驛館的器物布置、清掃和管理事務,在雜役中較為清新,正規收入也較高,但額外收入較少。掃殿夫是清熱文廟及各縣屬廟宇的,收入很低,但他們工作清閑,有很多時間可以幹其他的事以謀生。
7、鼓夫、鐘夫、鐘鼓夫:
是負責鐘鼓樓夜間擊鐘打鼓報時事務,即俗稱的“更夫”。
8、馬夫、驢夫、牛夫:
馬夫是負責官用馬匹、驛馬等的餵養和使用事務。在壹些地方官方還役使牛或驢,因此還設有驢夫和牛夫。
9、水夫、纖夫、遞運夫、車夫、轎夫、傘夫、吹手:
水夫是負責官衙飲用水的供應的瀟灑運輸事務的力役。
纖夫是有江河水運和漕運事務的州縣設置的力役,在江、河、漕兩岸引綱拉纖以助船行。
遞運夫是設有遞運所和驛站的縣所設置的力役,負責傳遞運送官用文書和物品。
車夫是負責駕牲趕車運送事務。
轎夫是負責擡官轎。
傘夫是給出行官員撐傘的力役。
吹手是給官員出行吹號清道的力役。
10、鋪兵、弓兵、防夫、火夫、義勇、槍手、民兵:
鋪兵是負現兵部及軍事文書和軍事物品的押運及本縣治安事務及羈押看守輕罪犯人的事務。
弓兵負責盤查過往人員和緝捕盜賊,隸屬巡檢司,負有地方治安之責,也是地方主官可以調動的基本兵力。
防夫是在遞運所、館驛中負責防守和押運的兵役。
火夫是隨軍做飯的兵役。
義勇、槍手、民兵是明中葉以後,地方為加強自身防衛能力而組成的地方武裝。義勇、槍手、民兵要不時參加訓練,有戰爭時,常常要隨正規軍出征或擔任後勤。
除這些較覺的常役外,還會有壹些因事而置的臨時的雜役,尤其是在非常時期,百姓所要負擔的雜投是很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