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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人類為氣候變化所采取的措施!急用!救命啊!

壹.減緩溫室氣體排放的關鍵領域

(1)能源生產和轉換。

1.制定並實施相關法律法規。

大力加強能源立法,建立和完善能源法律體系,促進我國能源發展戰略的實施,確立中長期能源規劃的法律地位,促進能源結構的優化,減緩能源生產和轉化所造成的溫室氣體排放。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加快制定和修訂有利於減緩溫室氣體排放的相關法律法規。根據未來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對構建穩定、經濟、清潔、安全的能源供應和服務體系的要求,盡快制定頒布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並根據該法的原則和精神,相應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等法律法規,進壹步加強清潔。

——加強能源戰略規劃的研究和制定。研究提出國家中長期能源戰略,盡快制定和完善中國能源總體規劃以及煤炭、電力、油氣、核電、可再生能源、石油儲備等專項規劃,提高中國能源可持續供應能力。

——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制定相關配套法律政策,制定國家和地方可再生能源發展專項規劃,明確發展目標,將可再生能源發展作為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考核指標,通過法律手段引導和鼓勵國內外各類經濟主體參與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促進能源清潔發展。

2.加強制度創新和機制建設。

——加快中國能源體制改革。依靠市場機制和政府推動,推進能源管理體制改革,進壹步優化能源結構;積極穩妥推進能源價格改革,逐步形成能夠反映資源稀缺程度、市場供求關系和汙染治理成本的價格形成機制,建立有利於能源結構調整和可持續發展的價格體系;深化外貿體制改革,控制高耗能、高汙染和資源性產品出口,形成有利於促進能源結構質量和清潔化的進出口結構。

——進壹步推進中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機制建設。按照政府引導、政策支持和市場推動相結合的原則,建立穩定的財政資金投入機制,通過政府投資、政府特許經營等措施,培育可持續穩定增長的可再生能源市場;為改善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市場環境,國家電網和石油銷售企業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采購可再生能源產品。

3.強化能源供應行業相關政策措施。

——在保護生態的基礎上,有序發展水電。把發展水電作為推動中國能源結構向清潔低碳發展的重要舉措。在做好環境保護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合理開發利用豐富的水電資源,加快水電開發步伐,重點加快西部水電建設,因地制宜開發小水電資源。通過以上措施,預計2010年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約5億噸。

——積極推進核電建設。把核能作為國家能源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逐步提高核電在我國壹次能源供應總量中的比重,在經濟發達、電力負荷集中的沿海地區加快核電建設;堅持以我為主、中外合作、引進技術、推進自主的核電建設方針,統壹技術路線,采用先進技術,實現大型核電機組建設的自主化和國產化,提高核電行業整體能力。通過以上措施,預計2010年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約5億噸。

——加快火力發電技術進步。優化火電結構,加快淘汰落後小火電機組,適當發展以天然氣、煤層氣為燃料的分散式小電源;大力發展單機60萬千瓦及以上超臨界機組、大型聯合循環機組等高效清潔發電技術;發展熱電聯產、熱電冷聯產和熱電冷聯產、熱電氣聯產技術;加強電網建設,采用先進的輸變電和配電技術和設備,降低輸變電和配電損耗。通過以上措施,預計2010年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約1.5438+0億噸。

——大力發展煤層氣產業。將煤層氣勘探開發和礦井瓦斯利用作為加快煤炭工業結構調整、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提高資源利用率和防止環境汙染的重要手段,最大限度地減少煤炭生產過程中的能源浪費和甲烷排放。主要鼓勵政策包括:地面抽采項目探礦權、采礦權減免,煤礦瓦斯抽采利用等綜合利用項目稅收優惠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規定的煤礦瓦斯發電項目鼓勵政策,工業民用氣銷售價格不低於同等熱值天然氣價格,鼓勵煤礦瓦斯利用領域清潔發展機制項目合作。通過上述措施,預計2010年可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約2億噸二氧化碳當量。

-促進生物質能的發展。以生物質發電、沼氣、生物質固體燃料和液體燃料為重點,大力推進生物質能源開發利用。在糧食主產區等生物質能資源豐富的地區,建設和改造以稭稈為燃料的電廠和中小型鍋爐。在經濟發達、土地資源稀缺的地區建設垃圾焚燒發電廠。建設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廠沼氣工程,合理安裝沼氣發電設施。大力推廣沼氣和農林廢棄物氣化技術,提高農村生活用氣比例,把生物質氣化技術作為解決農村和工業生產廢棄物環境問題的重要措施。要努力發展生物質固體成型燃料和液體燃料,制定有利於以生物燃料乙醇為代表的生物質能源開發利用的經濟政策和激勵措施,促進生物質能源的規模化生產和利用。通過上述措施,預計2010年可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約3億噸二氧化碳當量。

——積極支持風能、太陽能、地熱能和海洋能的開發利用。通過大規模風電開發建設,推動風電的技術進步和產業發展,實現風電設備國產化,大幅降低成本,使風電盡快具備市場競爭力;積極發展太陽能發電和太陽能熱利用,在偏遠地區推廣戶用光伏發電系統或建設小型光伏電站,在城市推廣太陽能集成建築和太陽能集中供熱水工程,建設太陽能采暖制冷示範工程,在農村和小城鎮推廣家用太陽能熱水器、太陽房和太陽竈;積極推進地熱能和海洋能的開發利用,推廣符合環境和水資源保護要求的地熱采暖、熱水和地源熱泵技術,研發深層地熱發電技術;在浙江、福建、廣東發展潮汐發電,研究波浪能等其他海洋能發電技術。通過以上措施,預計2010年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約6億噸。

4.加大先進適用技術的開發和推廣力度。

大力提高常規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技術的自主創新能力,促進能源產業的可持續發展,增強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

——煤炭清潔高效開發利用技術。重點研發高效煤炭開采技術及配套裝備、重型燃氣輪機、整體煤氣化聯合循環(IGCC)、高參數超超臨界機組、超臨界大型循環流化床等高效發電技術和裝備,開發應用液化和多聯產技術,大力發展煤氣化和煤化工等煤炭液化轉化技術、基於煤氣化的多聯產系統技術、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術。

——油氣資源勘探、開發和利用技術。重點發展復雜斷塊和巖性地層油氣藏勘探技術、低品位油氣資源高效開發技術、提高采收率技術、深層油氣資源勘探開發技術,重點發展深海油氣藏勘探技術和稠油油藏提高采收率綜合技術。

-核電技術。研究和掌握快堆設計和核心技術、相關核燃料和結構材料技術,突破鈉循環等關鍵技術,積極參與國際熱核聚變實驗堆建設和研究。

-可再生能源技術。以低成本規模化開發利用技術為重點,發展大型風力發電設備、高成本太陽能光伏電池及利用技術、太陽能熱發電技術、太陽能建築壹體化技術、生物質能和地熱能。

——輸配電和電網安全技術。重點研發大容量長距離DC輸電技術和UHV交流輸電技術及裝備、間歇性電網接入和輸配電技術、電能質量監測與控制技術、大規模互聯電網安全技術、西電東送工程重大關鍵技術、電網調度自動化技術、高效配電和供電管理信息技術及系統。

(2)提高能效,節約能源。

1.加快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實施。

——完善節能法規和標準。修訂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建立嚴格的節能管理制度,完善各行為主體責任,強化政策激勵,明確執法主體,加大處罰力度;抓緊制定和修訂《節約用電管理辦法》、《節約石油管理辦法》、《建築節能管理條例》等配套法律法規;制定和完善主要工業耗能設備、家用電器、照明電器、機動車等能效標準。,修訂完善主要耗能行業節能設計規範和建築節能標準,加快制定建築制冷采暖溫度控制標準。

——加強節能監督檢查。完善高耗能落後工藝、技術和設備強制淘汰制度,依法淘汰落後耗能產品和設備;完善重點耗能產品和新建建築的市場準入制度,禁止生產、進口和銷售不符合最低能效標準的產品,禁止銷售和使用不符合建築節能設計標準的建築;依法加強對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的監督檢查,加強對高耗能行業、政府辦公建築、大型公共建築等公共設施能源利用的監管;加強對產品能效標準、建築節能設計標準和行業設計規範執行情況的檢查。

2.加強制度創新和機制建設。

——建立節能目標責任和評價考核制度。推行GDP能耗公報制度,完善節能信息發布制度,運用現代信息傳播技術及時發布各類能耗信息,引導地方和企業加強節能工作。

——實施資源綜合規劃和電力需求側管理,將節約的電量作為資源納入統籌規劃,引導資源合理配置,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終端用電效率,優化用電方式,節約用電。

——大力推進節能產品認證和能效標識管理制度的實施,運用市場機制鼓勵和引導用戶和消費者購買節能產品。

——實施合同能源管理,克服節能新技術推廣中的市場障礙,推進節能產業化,為企業實施節能改造提供診斷、設計、融資、改造、運營、管理壹站式服務。

——建立節能投入保障機制,促進節能技術服務體系發展。

——實施節能自願協議,最大限度地調動企業和行業協會的節能積極性。

3.強化相關政策措施。

——大力調整產業結構,合理布局區域。促進服務業加快發展,提高服務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把區域經濟發展與節能環保、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有機結合起來,根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發展潛力以及主體功能區劃要求,確定不同區域的功能定位,推動形成各具特色的區域發展格局。

——嚴格執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控制高能耗、高汙染行業規模,降低高能耗、高汙染行業比重,鼓勵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優先發展低能耗信息產業,制定實施鋼鐵、有色、水泥等高能耗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提高行業準入標準,制定完善國內稀缺資源和高能耗產品出口政策。

——制定節能產品優惠政策。重點關註終端用能設備,包括高效電機、風機、水泵、變壓器、家用電器、照明產品和建築節能產品。鼓勵生產或使用列入目錄的節能產品,將節能產品納入政府采購目錄,對部分重大節能工程和重大節能技術開發示範項目給予投資和財政補貼或貸款貼息支持,研究制定發展節能省地型建築和綠色建築的經濟激勵政策。

——研究財稅政策,鼓勵發展節能環保型小排量汽車,加快淘汰高油耗汽車。選擇合適時機實施燃油稅改革方案,制定鼓勵發展節能環保小排量汽車的產業政策,制定鼓勵消費節能環保小排量汽車的政策措施,取消對節能環保小排量汽車的各種限制,引導公眾樹立節約汽車消費的理念,大力發展公共交通,提高軌道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比重,研究鼓勵混合動力汽車和純電動汽車生產和消費的政策。

4.加強重點行業節能技術的開發和推廣。

-鋼鐵工業。焦爐同步配備幹熄焦裝置,新建高爐同步配備余壓發電裝置。積極采用精礦裝爐、富氧噴煤、鐵水預處理、大型高爐、轉爐和超高功率電爐、爐外精煉、連鑄、連軋、控軋控冷等先進技術和裝備。

-有色金屬工業。礦山主要采用大型高效節能設備,銅冶煉采用先進的富氧閃速熔煉和富氧熔池熔煉工藝,電解鋁采用大型預焙電解槽,鉛冶煉采用新型氧氣底吹煉鉛工藝和其他氧氣直接煉鉛技術,鋅冶煉開發新的濕法工藝。

——石化行業。在油氣開采中,應用采油系統優化配置、稠油熱采配套節能、註水系統優化運行、二氧化碳回註、油氣密閉集輸綜合節能、放空天然氣回收利用等技術,優化乙烯生產原料結構,采用先進技術改造乙烯裂解爐,采用先進節能技術, 大型合成氨裝置新型催化劑和高效節能設備,推廣以天然氣為原料的合成氨壹段爐煙氣余熱回收技術。 在以石油為原料的合成氨中,加快天然氣替代原料油的改造,中小型合成氨采用節能設備和變壓吸附回收技術,水煤漿或先進的粉煤氣化技術替代傳統的固定床氣化技術,燒堿逐步淘汰生產石墨陽極隔膜燒堿,離子膜燒堿比重提高。

——建材行業。水泥行業發展新型窯外幹法分解技術,積極推廣水泥窯節能粉磨設備和余熱發電技術,對現有大中型回轉窯、磨機和烘幹機進行節能改造,逐步淘汰機械立窯、濕法窯、幹法空心窯等落後水泥生產技術。用可燃廢棄物替代化石燃料,綜合利用工業廢渣和尾礦。玻璃工業發展了先進的浮法工藝,淘汰了落後的垂直引上和水平下拉工藝,推廣了窯爐全保溫技術、富氧和富氧燃燒技術等。建築陶瓷行業淘汰倒焰窯、推板窯、多孔窯等落後窯型,推廣輥道窯技術。在衛生陶瓷生產中,改變燃料結構,采用清潔氣體燃料無匣缽燒結工藝。積極推廣應用新型墻體材料和優質環保節能保溫隔音材料、防水材料和密封材料,提高高性能混凝土應用比例,延長建築壽命。

-交通。加快淘汰高能耗老舊車,加快發展柴油車、大噸位車和專業車,推廣廂式貨車,發展集裝箱等專業運輸車輛;推動國家標準《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的實施,從源頭上控制高油耗汽車的發展;加快發展電氣化鐵路,發展交流-DC-交流高效電力機車,推廣電氣化鐵路牽引功率因數補償技術等節能措施,發展機車向客車供電技術,推廣使用客車供電,逐步減少和取消柴油動力車;采用節油車型,提高裝載率、客座率和運輸周轉能力,提高燃油效率,降低油耗;通過制定船舶技術標準,加快淘汰老舊船舶;采用新的船型和先進的動力系統。

-農業機械。淘汰落後的農業機械;采用先進的柴油節油技術,降低柴油消耗;推廣少耕免耕、聯合作業等先進機械化農藝技術;在固定的工作場所更多地使用電動機;發展水電、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在農業機械上的應用。通過淘汰落後漁船,可以提高利用效率,降低漁業用油量。

-建築節能。重點研發綠色建築設計技術、建築節能技術與裝備、采暖系統與空調系統節能技術與裝備、可再生能源裝置與建築集成應用技術、精致建築與綠色建築施工技術與裝備、節能建築材料與綠色建築材料、建築節能技術標準、既有建築節能改造技術與標準。

-商業和民用節能。推廣冰箱、空調、電視、洗衣機、計算機等高效節能家用和辦公電器,降低待機能耗,實施能效標準和標識,規範節能產品市場。推廣稀土節能燈、高強度氣體放電燈、電子鎮流器等高效熒光燈,降低普通白熾燈比重,逐步淘汰高壓汞燈,實施照明產品能效標準,提高高效節能熒光燈比重。

5.進壹步落實節能中長期專項規劃提出的十大重點節能工程。

積極推進燃煤工業鍋爐(窯爐)改造、區域熱電聯產、余熱余壓利用、節約替代石油、電機系統節能、能源系統優化、建築節能、綠色照明、政府機關節能、節能監測和技術服務體系建設等十大重點節能項目實施,確保項目實施進度和效果,盡快形成穩定的節能能力。通過上述十大重點節能工程的實施,預計“十壹五”期間可節能2.4億噸標準煤,相當於減排二氧化碳約5.5億噸。

(3)工業生產過程。

——大力發展循環經濟,走新型工業化道路。按照“減量化、再利用、循環化”的原則和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要求,采取各種有效措施,進壹步推進工業領域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發展,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在滿足未來經濟社會發展基本需求的同時,盡可能減少水泥、石灰、鋼材、電石等產品的使用,最大限度減少這些產品生產和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

——加強鋼材節約,限制鋼材出口。進壹步落實《鋼鐵產業發展政策》,鼓勵使用可再生材料替代鋼材和廢舊鋼材回收利用,減少鋼材使用量;鼓勵采用以廢鋼為原料的短流程技術;組織修訂和完善建築用鋼的設計規範和標準,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降低鋼材的使用系數;鼓勵研究、開發和使用高性能、低成本、低消耗的新材料替代鋼材;鼓勵鋼鐵企業生產高強度鋼和耐腐蝕鋼,提高鋼材強度和使用壽命;取消或降低鐵合金、生鐵、廢鋼、鋼坯(錠)、鋼材等鋼鐵產品的出口退稅,限制這些產品出口。

——進壹步推廣散裝水泥,鼓勵水泥摻入廢渣。繼續落實“限制袋裝水泥,鼓勵和發展散裝水泥”的政策,完善對銷售袋裝水泥和使用袋裝水泥的生產企業征收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的政策,繼續落實摻有廢渣的水泥制品減免稅等優惠政策,進壹步推廣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等措施,保持我國散裝水泥快速發展的勢頭。

——大力節約建築材料。深入推進包括節約建築材料在內的“四節”建築(節能、節水、節材、節地),積極推廣新型建築體系,推廣應用高性能、低物耗、可再生循環利用的建築材料;大力推廣高強鋼和高性能混凝土的應用;積極開展建築垃圾和廢舊產品的回收利用;充分利用稭稈等產品制造植物纖維板;落實設計施工嚴格材料消耗核算制度要求,修訂相關工程消耗標準,引導企業推進節材技術進步。

——進壹步推動己二酸等生產企業開展清潔發展機制項目等國際合作,積極爭取控制壹氧化二氮、氫氟碳化合物(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6)等溫室氣體排放所需的資金和技術援助,提高排放控制水平,減少各類溫室氣體排放。

(4)農業。

——加強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實施。逐步建立和完善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和土地管理法》為基礎的能夠提高農業生產力、增加農業生態系統碳儲量的法律法規體系,加快制定耕地和草原保護建設規劃,嚴格控制生態環境脆弱地區的土地開墾。

——加強集約化程度高的地區生態農業建設。通過實施農業面源汙染防治工程,普及化肥農藥合理使用技術,大力加強耕地質量建設,實施新壹輪沃土工程,科學施用化肥,引導施用有機肥,全面提高土壤肥力,減少農田氧化亞氮排放。

——進壹步加大技術開發、推廣和應用力度。培育低排放高產水稻品種,推廣水稻半幹旱栽培技術,采用科學灌溉技術,研發微生物技術等。,可有效降低稻田甲烷排放強度;研發優良反芻動物養殖技術和規模化飼養管理技術,降低畜產品甲烷排放強度;進壹步推廣稭稈處理技術,促進戶用沼氣技術的發展;開發和推廣環保肥料關鍵技術,減少農田氧化亞氮排放;大力推廣稭稈還田和少(免)耕技術,增加農田土壤碳儲量。

(5)林業。

——加強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實施。加快林業法律法規的制定、修訂和清理。制定《天然林保護條例》、《森林和林地使用權流轉條例》等專項法規;加大執法力度,完善執法體系,加強執法檢查,擴大社會監督,建立執法動態監督機制。

——改革和完善現有產業政策。繼續完善各級政府目標管理責任制和部門綠化責任制,進壹步探索市場經濟條件下多種形式的全民義務植樹,制定相關政策,推動義務植樹和部門綠化深入發展。通過相關產業政策的調整,促進造林綠化的進壹步發展,增加森林資源和林業碳匯。

——抓好重點林業生態建設工程。繼續推進天然林資源保護、退耕還林還草、京津風沙源治理、防護林體系、野生動物保護和自然保護區建設等林業生態建設重點工程,抓好生物質能源林基地建設,通過有效實施上述重點工程,進壹步保護現有森林碳儲量,增加土地碳儲量和吸收量。

(6)城市垃圾。

——加強相關法律法規的實施。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使管理重點從目前的末端管理向全過程管理過渡,即垃圾的源頭減量、資源化和最終無害化處理。 最大限度地規範垃圾產生者和處理者的行為,將城市生活垃圾的處理納入城市總體規劃。

——進壹步完善行業標準。根據新形勢要求,制定垃圾強制分類回收標準,提高垃圾資源綜合利用率,在源頭減少垃圾產生量。嚴格執行並進壹步修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與評價標準》、《生活垃圾衛生填埋技術規範》、《生活垃圾無害化填埋評價標準》等現行行業標準,提高填埋場產生的可燃氣體收集利用水平,減少填埋場甲烷排放。

——加大技術開發利用力度。大力研究、開發和推廣先進的垃圾焚燒技術,提高國產化水平,有效降低成本,推進垃圾焚燒技術產業化。研究開發適合我國國情的填埋氣資源化技術和堆肥技術,為中小城市和農村提供急需的垃圾處理技術。加大對技術研發、示範和推廣利用的支持力度,加快垃圾處理和綜合利用技術的發展。

——發揮產業政策的引導作用。以國家產業政策為導向,通過實施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開展環衛行業服務收費、經濟承包責任制和生產機構企業化管理,推進垃圾處理體制改革,改善目前分散的垃圾收集利用方式,促進垃圾處理產業化發展。

-制定激勵政策,促進填埋氣體回收利用。制定激勵政策,鼓勵企業建設和使用垃圾填埋氣收集利用系統。提高垃圾處理費收取標準,對填埋氣發電和垃圾焚燒發電上網電價給予優惠,對填埋氣收集利用項目實行優惠增值稅稅率,在壹定期限內減免所得稅。

二。適應氣候變化的關鍵領域

(1)農業。

——繼續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實施以節水改造為中心的大型灌區,重點抓好田間工程建設,更新改造老化機電設備,完善排灌系統。繼續推進節水灌溉示範,開展糧食主產區規模化建設試點,積極發展幹旱缺水地區節水旱作農業,繼續建設旱作農業示範區。抓緊小型農田水利建設,重點建設田間灌排工程、小型灌區和抗旱水源非灌區。加強糧食主產區中低產田鹽堿和漬害治理,加快丘陵山區等幹旱缺水地區雨水收集利用工程建設。

——推進農業結構和種植體系調整。優化農業區域布局,促進優勢農產品向優勢產區集中,形成優勢農產品產業帶,提高農業生產能力。擴大經濟作物和飼料作物種植,促進種植結構向糧食作物、飼料作物和經濟作物三元結構轉變。調整種植制度,發展復種制度,提高復種指數。

-培育抗逆品種。培育高產潛力大、品質優、綜合抗性突出、適應性廣的優良動植物新品種。完善作物和品種布局,有計劃地培育和選育抗旱、耐澇、耐高溫、抗病蟲害等抗逆品種。

——遏制草原荒漠化加劇的趨勢。建設人工草地,控制草地承載力,恢復草地植被,增加草地覆蓋率,防止荒漠化進壹步蔓延。加強農區畜牧業發展,增強畜牧業生產能力。

-加強新技術的研究和開發。發展包括生物技術在內的新技術,力爭在光合作用、生物固氮、生物技術、病蟲害防治、抗逆、設施農業、精準農業等方面取得重大進展。繼續實施“種子工程”和“畜禽良種工程”,抓好大宗作物和畜禽良種繁育基地的新建、擴建和推廣。加強農業技術推廣,提高農業新技術應用能力。

(2)森林和其他自然生態系統。

——制定和實施適應氣候變化的法律法規。加快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起草《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法》,制定濕地保護條例等。,並在相關法律法規中增加和強化與適應氣候變化相關的條款,為提高森林等自然生態系統對氣候變化的適應能力提供法律保障。

——加強對現有森林資源和其他自然生態系統的有效保護。嚴格保護天然林禁伐區將使天然林生態系統由逆向退化向正向演替轉變。實施濕地保護工程,有效減少人為幹擾和破壞,遏制濕地面積下降趨勢。擴大自然保護區面積,提高自然保護區質量,建立保護區廊道。加強森林防火,建立健全森林火災預測、監測、救援、森林防火屏障和火情評估體系。積極整合現有林業監測資源,建立健全國家森林資源和生態狀況綜合監測體系。加強森林病蟲害防治,進壹步建立健全森林病蟲害監測預警體系、檢疫和防災減災體系,加強綜合防治,擴大生物防治。

——加大技術開發、推廣和應用力度。研究開發森林病蟲害防治和森林防火技術,研究培育耐寒、耐旱、抗病蟲樹種,提高森林植物在氣候適應和遷移過程中的競爭和適應能力。發展和利用生物多樣性保護和恢復技術,特別是森林和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濕地保護和恢復、瀕危野生動物物種保護等相關技術,減少氣候變化對生物多樣性的影響。加強森林資源和森林生態系統定位觀測和生態環境監測技術,包括森林環境、荒漠化、野生動物、濕地、森林火災和森林病蟲害監測技術,完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和系統,提高預警和應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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