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2014年招錄工作實際情況,我局采取以下兩種方式安排考生簽訂三方協議:
(壹)畢業於京內院校的考生,請持本人身份證,於7月24日、25日、28日三天到我局現場辦理簽訂三方協議手續。
1.簽訂協議的具體時間: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30;
2.簽訂協議地點:北京市西城區車公莊大街10號北京市國家稅務局11層1122房間。
(二)畢業於京外院校考生,原則上按照上述第(壹)款相關要求來京現場簽約;如本人因院校離京較遠或時間緊迫等原因不能進京辦理的,請及時與我處電話聯系並核對郵寄地址,我處將於7月28日前後,將三方協議通過特快專遞的方式郵寄送達,請考生註意查收。
1.考生收到協議後,請及時到所在學校蓋章,並於8月1日前將“單位留存聯”寄回我局,以便及時辦理後續事宜。
2.請考生在收到協議後,及時電告我局,以確保協議安全送達。
(三)三方協議生效以國家公務員局的最終批復為準。
三、辦理檔案轉寄手續
三方協議簽訂後,請考生迅速與學校聯系,辦理檔案轉寄手續,檔案轉寄地址為“北京市西城區車公莊大街10號北京市國家稅務局”,收件人寫“人事處收”。
四、京外生源辦理進京落戶有關要求
(壹)京外生源在接到三方協議後請立刻回校辦理《報到證》和《戶口遷移證》(戶口遷移原因:統壹填寫為“大中專學生畢業”,如派出所稱無此打印選項,須手寫並在其上加蓋派出所戶籍章)。
註意:切勿讓學校將戶口和檔案打回原籍。
(二)上大學時未將本人戶口遷入學校的京外生源,請盡量開出《戶口遷移證》。如派出所不給開,須將本人戶口在原籍就地“農轉非”(讓派出所在本人戶口頁上手寫“非農業”並在其上加蓋派出所戶籍章),等待北京市公安局辦理準遷手續。未“農轉非”的不予辦理進京準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