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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壹個關於企業財務管理風險失敗的案例。

●中信泰富“豪賭”造成巨額虧損。

風險類型:市場風險

代表企業:中信泰富

2008年6月20日65438+2008年10月20日,中信泰富發布盈利預警,稱為了降低西澳鐵礦石項目面臨的貨幣風險,公司簽訂了多份杠桿式外匯交易合約,導致虧損,實際虧損8.07億港元。截至6月5438+10月65438+7月,按公允價格計算仍有效的杠桿式外匯合約的虧損為1470億港元。也就是說,相關外匯合約導致已實現和未實現虧損合計6543.8+055.07億港元。

事件發生後,集團財務總監張立憲和財務總監周誌賢辭去董事職務,香港證監會和港交所調查中信泰富。範鴻齡辭去港交所董事、中國證監會收購兼並委員會主席、收購上訴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主席、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主席職務。直到調查被終止,中信集團高層對中信泰富在外匯衍生品交易中的巨額虧損極為不滿,認為榮智健應該為失察負責,可能會告訴中信泰富董事會。

中信泰富的母公司中信集團也受到了影響。全球最大評級機構之壹穆迪投資者服務公司將中信集團長期外幣高級無擔保債務評級由Baa1下調至Baa2,並將基礎信用風險評估登記由11下調至12;標普將中信集團信用評級下調至BBB-待調整名單;各大投行也大幅下調了中信泰富的目標價。摩根大通將中信泰富評級由“增持”下調至“減持”,並將目標價下調72%至65,438+00港元。花旗銀行將中信泰富評級下調至“賣出”,並將目標價下調76%,至6.66港元。高盛將其下調至“賣出”,目標價大幅下調60%至65,438+02.5港元;美林維持中信泰富表現不佳評級,目標價下調57%至65,438+00.9港元。

此外,中信泰富的投資者已經出售了他們的股份。壹家香港紅籌資金運用部門的總經理說:“這件事極大地損害了在香港上市的中資企業的形象,也給我們敲響了警鐘。”

未能遵守遠期合同風險對沖政策

據了解,這種杠桿式外匯交易可能是澳元上漲所致。中信泰富在澳大利亞有壹個名為SINO鐵礦的鐵礦石項目,這是西澳大利亞最大的磁鐵礦項目。這個項目總投資約42億美元,大量設備和投入必須以澳元支付。整個投資項目的資本支出,除了目前的16億澳元,在項目的25年期間,每年至少需要10億澳元。為了降低該項目面臨的貨幣風險,已經簽署了壹些杠桿式外匯交易合同。

為了對沖澳元升值的影響,簽訂了三個累加器式的杠桿合約,對沖澳元和人民幣升值的影響,其中美元合約占絕大多數。根據上述合同,中信泰富要拿的最高現金金額是94.4億澳元。

但問題是,這個合同的風險和收益是完全不對等的。已簽合同最高利潤只有565,438美元+0.5萬,但虧損無底洞。合同規定,每份澳元合約都有壹個最高利潤上限,當達到這個利潤水平時,合同將自動終止。因此,當澳元兌美元匯率(0.6305,-0.0127,-1.97%)高於0.87時,中信泰富可以賺取差價。但如果匯率低於0.87,但協議沒有自動終止,中信泰富就必須繼續在高匯率下接單,理論上損失可以無限大。

此外,杠桿式外匯交易合約本質上屬於高風險金融交易,中信泰富對杠桿式外匯交易合約風險評估不足。

把中信泰富壹步步推向懸崖的,是以澳元為累計標的的杠桿式外匯合約,即變體累加器(累計股票期權)。

內部監控失敗

授權審批控制無效。中信泰富於2008年10月20日發布公告稱,由於上述外匯風險事件,集團財務總監張立憲和集團財務總監周誌賢已辭去職務,自2008年10月20日起生效。莫於同日獲委任為本集團財務總監。榮智健表示,上述合約的操作者沒有正確評估潛在的最大風險,相關責任人沒有遵守公司的套期保值規定,甚至在交易前沒有得到公司董事長的授權。此外,持有中信泰富29%股權的母公司中國中信集團同意為其安排6,543.8美元+0.5億美元的備用信貸,利息及抵押品符合壹般商業條款。

信息披露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外部信息披露制度在重要信息的範圍、內容和投資者利益方面存在缺陷。令人驚訝的是,發現問題6周後才發布,可見其內部監管存在漏洞。提出辭職的不是和,而是中信泰富董事長的女兒榮,她質疑中信泰富的實際財務責任。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葉林認為,《證券法》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是準確、及時、全面,“及時”是最難做到的。他分析,中信泰富的外匯投機與其主營業務不同,屬於異常交易。既然是從事外匯期貨,就要鎖定風險,在簽約之初就要進行公告,說明潛在風險的“存在”。而且澳元下跌,公司要止損,計算已經造成的損失。正是因為中信泰富遲遲不公布虧損,才受到投資者的批評。

內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時的情況較為普遍。他分析,杭蕭提前泄露了公司即將簽訂的天價訂單並被處罰,是個例外,而更多的上市公司沒有及時披露信息。“生米煮成熟飯才通知投資者”。證監會和兩個交易所每年處罰的信息披露問題,有壹半以上是因為不及時。

風險管理不集中。標普分析師認為:“中信泰富風險控制和內部管理問題嚴重,未來發展戰略需要重新審視;缺乏集中的風險管理也是中信集團乃至大部分中資企業的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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