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類別:
1,購買商品房
2、購買房改房。
3、購買安置房
4、購買二手房
5、建造、改建自住住房
6、大修自住住房
7.為了租房子
提取材料
* * *相同材料:
1.提取為產權人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和1復印件。
2.提取為產權人配偶的,提供身份證和結婚證原件及1復印件。
3.提取為產權人父母或子女的,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1復印件(或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直系親屬的戶籍證明)。
4.委托他人領取的,除本人身份證外,還須出具收貨人身份證原件及1復印件。
5.符合註銷條件的需身份證原件和1復印件。
使用證明:
提取人應根據提取目的的不同,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1復印件,同時提供身份證明材料和加蓋本單位財務印章的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1,已退休
提供退休證明或退休批文;
2、基本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的。
提供勞動鑒定委員會出具的鑒定證明,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3、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五年內不得重新就業。
提供失業證或員工安置協議;
4.出國或出境定居。
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出國、出境定居證明和當地戶籍註銷證明;
5、調入和結賬的城市,遷入單位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提供戶口已遷出、單位已調入、調入單位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證明;
6、非本市戶籍,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提供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戶口簿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
7.員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提供死亡證明或法院出具的判決書,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遺囑或遺贈或繼承文件;
8、實行托管管理或破產、解散、撤銷的單位,其職工公積金已轉入中央托管機構。
還需要提供《公積金轉移表》;
9、購買商品房
提供已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預付款稅務收據(預付款不得低於總購房款的30%)或結算稅務發票;
10,房改購房。
提供房改房出售審批表和維修資金統計表;
11,購買安置房
提供拆遷安置房購房合同和稅收收據;
12,買二手房
提供房屋買賣合同和房屋契稅證明;
13,建設、改造自住住房
在城鎮建房的,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在農村建房的,提供《村莊規劃建設許可證》;
14,自住住房大修
提供房屋安全鑒定部門出具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危險房屋鑒定通知書》;
15,提前部分償還公積金貸款
提供銀行出具的提前還款審批表;
16,部分還款或償還住房貸款本息
提供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以及購房合同(或契證)、借款合同。
17.用銀行還款明細提取現金。
提供貸款銀行出具的每月還款明細,以及購房合同(或房契)、貸款合同。
18,用於租房
提供房管所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租賃證明、房屋租金合法票據,提供工作場所無房證明(單身者提供單身證明,已婚者提供結婚證、夫妻雙方無房證明)。
19,用於交物業費
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新建商品房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提供已編制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和購房發票)及物業管理費合法票據;通過市場租房的,應提供當地房管部門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單身者提供單身證明)無房屋產權登記的證明、當地房管部門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協議)原件及復印件、物業管理費合法票據。
20、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特殊困難的職工家庭。
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或總工會出具的貧困家庭證明;
21,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直系親屬患嚴重疾病,造成生活嚴重困難。
提取過程
1,員工向單位申請。
2、經單位同意後,填寫《衢州市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並加蓋單位財務印章。
3.職工應當攜帶相關材料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
4.中心應在收到申請之日起三日內作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決定,並答復申請人。
5.符合條件的,中心在有效期內為員工辦理提取手續。
6.中心會在第三頁(黃色)蓋章,要求員工當天到指定銀行提取現金。
註:對於實行托管管理或破產、解散、註銷的單位,職工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可持相關材料到公積金中心辦理提取手續。
提取時間
提取時間間隔:壹個公積金年度內只能提取壹次(即間隔12個月以上可以再次提取)。
收貨時間:4個工作日內。
提款額度
部分提取:
1.購買商品房的,在售房單位開具的售房首付款發票(加蓋稅務監制章的發票,下同)規定的時間後12個月內提取;
2.購買二手房的,在房屋契稅證明規定時間後12個月內提取;
3、購買房改房、拆遷安置房的,提取截止時間為交款憑證載明時間後的12個月;
4、新建、改建自住住房、城鎮住房的,提取期限為《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後12個月;在農村建房的,截止到《村莊規劃建設許可證》核發後02個月;
5、大修自住房屋,提取期限為房屋安全鑒定部門發出《危險鑒定通知書》規定時間後02個月內;
6.償還個人住房貸款本息(兩次還款時間間隔不少於12個月):提前償還部分公積金貸款的,可在貸款時間達到12個月後首次提取公積金貸款;壹次性提前還款的,提取還款日起的余額(累計還款金額不能超過貸款本息總額);銀行還款明細提取現金的,提取貸款時該賬戶存款金額保留六個月,以壹套住房還款清單所含金額為限。
7.用於支付房租的,提取金額不超過65,438+02月,最高提取金額不超過65,438+02,000元。
8.繳納物業費,壹次只能提取壹套房屋,每戶提取不超過上壹年度應繳物業費(最高不超過每月每平方米2元標準),每次申請提取間隔不低於12個月。
提取公積金需要哪些材料?
除住房公積金賬戶被依法查封、凍結外,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繳存人可以申請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商品房、二手房、棚改房。
1.購買拍賣行
(1)提供1份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購房發票或收據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人和提取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住房公積金卡1份。
2.購買現房(含二手房)
(1)提供1份商品房買賣合同、房產證或房屋所有權證、購房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2)提供1房產證或購買二手房的房產證、契稅完稅票據、購房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3)購房人和提取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住房公積金卡1份。
上述采購方式中符合條件人員的總提取金額不得超過總采購金額。
3.自住住房的搬遷安置
(1)提供拆遷安置或房屋產權置換的合同(協議)、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新房的房屋所有權證(產權證)、1支付差價款的票據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人和提取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住房公積金卡1份。
(3)符合條件人員的退出金額不得超過安置支付的差額。
4.棚戶區住房改造
(1)提供1拆遷協議、窩棚辦確認函、購房合同、付款發票(或收據)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人和提取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住房公積金卡1份。
(3)合格人員的提取金額不得超過采購總價。
5.特殊說明
房產證或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所有人為雙方配偶、子女、父母的,還需提供家庭成員戶口簿、夫妻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住房公積金所有人承諾書、提取人、配偶、子女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提取時限
(1)3年內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的,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日期為準。二手房自產權過戶之日起2年內取得,以取得房產證或房屋所有權證的時間為準。
(2)上述期限內壹次性購房,只能提取壹次住房公積金;償還購房貸款,在貸款期內每年可以提取壹次。
(二)償還住房貸款本息
已在本地或異地向職工發放個人住房貸款並按借款合同正常還款(未還清)的借款人,可申請辦理還貸手續。
1.提供1份借款合同及剩余還款余額表。
身份證原件1份,住房公積金卡1份。
2.提取夫妻雙方,需要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和結婚證復印件1份。
3.父母或子女雙方提取公積金的,提供同壹戶籍的戶口本原件1份,非同壹戶籍的業主承諾書1份。
4.如需還清,提供最近2個月內的付款憑證。
(三)無房支付租金。
本人、配偶、子女在繳存地無自有住房的,可以提取夫妻雙方及其子女的公積金支付房租,每年提取金額最高不超過2萬元。
1.提供產權登記部門出具的本人、配偶、子女房屋查詢證明原件1份,有效期1個月。
2.本人、配偶及子女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夫妻雙方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5)嚴重疾病
如果患者是本人、配偶、子女及其父母,可以申請重疾提取公積金。
1.以醫保部門或醫療機構出具的兩年內住院醫療費用支付對賬單為依據。每張結算單只能提取壹次。
2.提供醫療保險部門或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原件1份,住院醫療費用支付對賬單1份。
3.提取夫妻雙方,需要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和結婚證復印件1份。
4.提取涉及父母雙方的,提供住房公積金所有人承諾書1份。
5.身份證原件1份,住房公積金卡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