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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軟件著作權證書就可享稅收優惠嗎

目前,企業已經取得了軟件著作權證書,未來想申報享受軟件企業的稅收優惠。因此,創始人馬春娥很想了解壹下,取得了軟件著作權證書,是否就可享受軟件企業稅收優惠?在享受稅收優惠時,又應註意什麽?

專家答疑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朝陽區稅務局貨物和勞務稅科科長 曹長鑫:

考慮到數坤科技目前已持有軟件產品登記證書,能否被認定為稅收意義上的軟件企業,最好咨詢壹下主管稅務機關的意見。如果數坤科技屬於軟件企業,在符合相關條件的前提下,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國家實行即征即退政策。

不過,享受即征即退優惠的軟件產品,必須是軟件企業自行開發生產的產品。同時,需要取得軟件產業主管部門頒發的《軟件產品登記證書》或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並且證書中註明的取得方式,須為“原始取得”,不能是“受讓取得”。此外,數坤科技還須相關檢測證明材料,該材料出具機構須為省級軟件產業主管部門認可的軟件檢測機構。

滿足上述條件的前提下,數坤科技應持《稅務資格備案表》《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等級證書》以及省級軟件產業主管部門認可的檢測證明材料,通過網上辦稅服務廳或窗口辦理相關備案手續。

在具體業務層面,數坤科技應按備案的軟件產品名稱,如實開具增值稅發票、正確進行納稅申報。需要註意的是,數坤科技如果涉及兼營業務,既銷售計算機硬件設備、又銷售嵌入式軟件,需要分別核算其銷售收入。其中,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軟件產品收入,應填列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壹般納稅人適用)主表的即征即退項目相關欄次。

進項稅額的分攤也是數坤科技需要註意的內容。如果數坤科技在銷售軟件產品的同時,銷售其他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對於無法劃分的進項稅額,應按照實際成本或銷售收入比例,確定軟件產品應分攤的進項稅額;對專用於軟件產品開發生產設備及工具的進項稅額,不得進行分攤。數坤科技在選定分攤方式後,須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並自備案之日起,壹年內不得變更。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朝陽區稅務局所得稅科副科長 張麗雪:

在企業所得稅方面,數坤科技最值得關註的,是“兩免三減半”優惠。

目前,根據《關於集成電路設計和軟件產業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8號,以下簡稱68號公告)第壹條規定,依法成立且符合條件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軟件企業,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獲利年度起計算優惠期,第壹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並享受至期滿為止(以下簡稱“兩免三減半”優惠)。

根據企業實際情況,計算“獲利年度”開始年度,是數坤科技須首要關註的內容。68號公告第壹條規定,依法成立且符合條件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軟件企業,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獲利年度起計算優惠期,享受“兩免三減半”優惠。

同時,《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執行軟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43號)對獲利年度進行了具體規定。軟件企業的獲利年度,指軟件企業開始生產經營後,第壹個應納稅所得額大於零的納稅年度,包括對企業所得稅實行核定征收方式的納稅年度。如果開始享受“兩免三減半”優惠,數坤科技還需註意,軟件企業享受定期減免稅優惠的期限應當連續計算,不得因中間發生虧損或其他原因而間斷。

另外,如果數坤科技後續享受“兩免三減半”優惠,須按規定提交後續管理資料。根據《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國家稅務局總局公告2018年第23號,以下簡稱23號公告),在匯算清繳期結束前,向稅務機關提交相關資料,包括企業開發銷售的主要軟件產品列表或技術服務列表;企業職工人數、學歷結構、研究開發人員及其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說明,以及匯算清繳年度最後壹個月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等。

如果涉及其他情況,建議數坤科技具體咨詢主管稅務機關,並按照23號公告要求,留存相關資料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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