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代理人:
納稅人識別號:身份證號:(代理人)納稅人代碼:地址:(代理人)營業地址:電話:(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法人)
委托人現委托代理人到廣州市天河區國家稅務局辦理稅務事宜。委托人和代理人保證嚴格遵守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規定。
本委托書自雙方簽字並送廣州市天河區國家稅務局備案之日起生效。委托人撤銷委托的,應當由委托人以書面形式提出,並在報送廣州市天河區國家稅務局備案後三個工作日內生效。
在本委托撤銷的有效期內,代理人從事上述委托稅務事宜所產生的壹切法律後果由委托人承擔。
委托人(公章)和代理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年月日。
開具完稅證明的程序:
1,納稅人申請
2.稅務機關受理和審查
3、稅務機關審批
4、資料歸檔
所需信息:
納稅人需要稅務機關開具完稅證明時,應持稅務登記證(副本)、經辦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其他單位或部門的介紹信、要求開具完稅證明的機關、團體的文件,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書面申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清理簡並納稅人報送涉稅信息有關問題的通知》(國〔2007〕1077號),納稅人因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出國(境)、企業參加部分政府部門的采購招標活動、企業參加國家有關部門的評比、 總公司需要上市發行股票,納稅人申請藍印戶口,出國定居。 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的申請,經審核確認後,對納稅人在壹定時期內繳納的稅款開具完稅證明的壹種管理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