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購房者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
2、購買的商品房屋所支付款項的發票;
3、雙方的身份證明和戶口本
4、婚姻狀況:結婚證或離婚證
5、不動產登記的查詢結果證明;
6、享受契稅優惠的,應提供減免契稅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7、其他的需要提供的材料。
繳納契稅的流程如下:
第壹步、向開發商領取以下東西:
1、房屋權屬登記申請表(有開發商蓋章的);
2、房屋分層分戶圖;
3、購房發票;
4、辦理土地證的圖。
第二步、繳納維修基金。
提供資料:
1、填寫申報單;
2、身份證復印件;
3、購房發票復印件;
4、《商品房買賣契約》復印件。目前南京收費標準:帶電梯的商品房120元/平米;不帶電梯的商品房75元/平米。
第三步、繳納契稅。
提供資料:
1、《商品房買賣契約》復印件;
2、身份證復印件;
3、發票復印件。目前收費標準: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稅稅率1%,首次購買90至144平方米按1.5%,144平方米以上3%,購買第二套房按照3%。
第四步、辦理產權證。
提供資料:
1、辦理房產證的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查驗原件);
3、發票復印件;
4、分戶圖;
5、商品房初始登記證明;
6、商品房買賣契約(乙方契約正本)。
7、維修基金發票原件;
8、契稅發票原件;
9、抵押登記申請表;
10、主債合同(借款合同)及房地產抵押合同;
11、抵押權人(貸款銀行)授權委托書;
12、委托書(申請人不能親自辦理時出具,須同時提供受托人身份證件復印件,查驗原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契稅法》
第四條 契稅的計稅依據:
(壹)土地使用權出讓、出售,房屋買賣,為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確定的成交價格,包括應交付的貨幣以及實物、其他經濟利益對應的價款;
(二)土地使用權互換、房屋互換,為所互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價格的差額;
(三)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以及其他沒有價格的轉移土地、房屋權屬行為,為稅務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依法核定的價格。
納稅人申報的成交價格、互換價格差額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由稅務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