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稅務機關出具的稅務登記證原件。比如登記證的原件、復印件、稅務登記表;
2、納稅人註銷登記相關文件;
3.其他材料。
辦理註銷稅務登記所需資料如下:企業:納稅人辦理註銷稅務登記時應提交以下資料:
(1),書面申請;
(2)稅務登記證、發票準購證原件及復印件;
(3)、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認定表和資格證書;
(四)註銷登記的相關決議及復印件;
(5)被吊銷營業執照的,提交工商部門出具的吊銷決定及復印件;
(6)、當期(月度)申報表資料及完稅憑證;
(七)主管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文件和資料。
個人:納稅人註銷稅務登記時,應提交以下相關材料:
(1),書面申請;
(2)稅務登記證、發票準購證原件及復印件;
(3)被吊銷營業執照的,提交工商部門出具的吊銷決定及復印件;
(4)、當期(月度)申報表資料及完稅憑證;
(五)主管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文件和資料。
法律依據
稅務登記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
納稅人按照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或者變更登記內容與工商登記內容無關的,應當自稅務登記內容實際發生變化之日起30日內,或者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公告之日起30日內,持下列文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變更:
(壹)納稅人變更登記內容的相關證明文件;
(二)稅務機關出具的稅務登記證原件(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稅務登記表等。);
(3)其他相關信息。
第二十七條
納稅人因住所或者經營場所變更而變更稅務登記機關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申請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登記前,持有關證件、資料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註銷稅務登記,並自註銷稅務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遷入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