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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壹次性獎金可以並入工資薪金嗎

全年壹次性獎金可以並入工資薪金。

全年壹次性獎金可以選擇並入工資薪金進行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具體操作方法有兩種:第壹種是在年終發放工資薪金時,將壹次性獎金直接並入12月份的工資薪金中,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第二種是在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進行年度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通過個人所得稅APP進行操作,選擇將全年壹次性獎金並入工資薪金所得合並計算。如果操作有困難,可以委托所在單位辦理,或在專業人士的指導下完成。

全年壹次性獎金的稅收處理:

1、全年壹次性獎金的定義:指員工在壹個納稅年度內獲得的壹次性獎金,通常是對員工壹年工作的獎勵;

2、並入工資薪金計稅:全年壹次性獎金可以選擇並入工資薪金壹起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這種方式適用於稅率較低的情況;

3、單獨計稅:全年壹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單獨計稅,即按照全年壹次性獎金的金額單獨計算個人所得稅,適用於獎金較高的情況;

4、稅率選擇:並入工資薪金計稅或單獨計稅,應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稅率表和累進稅率原則,選擇對個人稅負較低的計稅方式;

5、申報時間:全年壹次性獎金的稅收處理應在獲得獎金的當月進行申報,並繳納相應的個人所得稅。

綜上所述,全年壹次性獎金的個人所得稅處理方式靈活,納稅人可以選擇將其並入工資薪金進行稅務計算,既可以在年終時壹並處理,也可以在次年通過個稅APP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匯算清繳,且在操作上可自行處理或尋求單位及專業人士的幫助。

法律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壹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

第二條

納稅人取得全年壹次性獎金,單獨作為壹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並按以下計稅辦法,由扣繳義務人發放時代扣代繳: (壹)先將雇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壹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如果在發放年終壹次性獎金的當月,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全年壹次性獎金減除“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後的余額,按上述辦法確定全年壹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二)將雇員個人當月內取得的全年壹次性獎金,按本條第(壹)項確定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征稅,計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壹次性獎金乘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壹次性獎金-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乘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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