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的個稅屬累進式的綜合課稅制,課稅的基礎是納稅人(以個人為單位)年度內的所有收入。 在本納稅年度,男性個稅起征點是10萬盧比(約合人民幣2萬元),婦女個稅起征點是13.5萬盧比;老人個稅免稅點為年收入18.5萬盧比。若男性個人收入在10萬至15萬盧比者,征收稅率為10%;15萬至25萬盧比者為20%;25萬盧比以上者為30%;對年收入100萬盧比以上的,另加征10%稅,同時對所繳個人稅、所另加征稅之和征收2%的教育稅。
由於起征點規定得比較高,印度這個擁有10億人口的國家,只有3000萬人具有納稅人“資格”。印度是壹個農業國家,農民占總人口的60%~70%,政府規定,農民無須繳納個稅。其余 30%~40%的人口中,絕大部分是只夠維持基本生活的工薪階層和小商小販,其壹年收入很難超過10萬盧比,因此也就不具備個稅納稅人條件。只有3%的人口年收入在10萬盧比以上,他們就成了印度個稅的課稅對象。而且,在印度因個稅以個人為單位繳納,所以往往壹個人賺錢,全家人“領工資”以避稅。 這種征稅方式不僅受到不繳個稅的低收入者歡迎,也得到了大多數納稅人的認可。據稅務局官員介紹,印度的個稅雖實行自願申報和催繳申報兩種方式,但由於絕大多數納稅人都能主動前來申報,壹般很少采用催繳申報的方法。
對於年收入在20萬盧比以下的納稅人,稅務機關壹般采用抽查方法監督,即使有個別瞞報者,只要沒有被發現也就“蒙混過關”。
但是,對於高收入者,稅務機關卻是壹個也不放過,密切監視著這些人的“壹舉壹動”。稅務部門把主要目標鎖定在壹些“重點對象”上,這些人主要包括有可能貪汙受賄的高官、經營多家企業的巨富以及到處走穴多以現金結算的演藝人士。稅務機關在全國各地編織了壹張嚴密的監控網,重點對這些人的消費進行監控。
正是對較低收入者的“放松”,稅務部門才能集中有限的力量來重點監控高收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