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如何辦理房屋退稅手續
退稅流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及其細則規定,已繳納契稅的單位和個人在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前返還房屋的,退還已繳納的契稅。
1,應用。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領取並填寫《契稅退(繳)稅申請審核表》,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報送相關資料。
2.接受和審查。征收機關確認提交的材料齊全後,應當當場受理退稅申請,並審核納稅人填寫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
3.認可。經核實,情況屬實的,經辦人形成退稅意見,報主管局長、主任、主管局長批準後,開具退稅憑證。同時在轉入國庫後10個工作日內完成退稅手續。
不符合退稅條件的,稅務機關應及時做出明確答復和說明。
4.對於部分稅款的退還,納稅人持經批準的契稅退(繳)款申請審核表、暫存款(待解契稅)通知書和納稅申報資料,到契稅直接征收窗口辦理。窗口征收人員重新核定應納稅額並開具完稅證明後,由代理人開具退稅證明,辦理退稅手續。
5.存檔。代理人將退稅憑證(第五聯)、契稅退稅申請審核表(第壹聯)等退稅資料裝訂成冊,每半年交檔案管理人員存檔。
6.個人在以下銀行開立的活期存折賬戶頁復印件。
二、房屋銷售退稅需要滿足什麽條件?
1.個人出售和新購買房屋的時間發生在1999 65438+2月2日之後,出售和購買房屋的時間間隔不超過12個月(排名不分先後,但周期不超過12個月);
個人出售房屋的時間為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上代扣代繳稅款的時間;
個人購房時間以商品房買賣合同或產權轉移證明中房地產交易所登記確認的時間為準。
2.在售個人住房和新購住房均位於廣州市(含原兩區兩市);
3.個人出售房屋,在廣州市國土房管局辦理房地產交易過戶,房屋過戶收入全額由市房屋過戶終端1。3%征收個人所得稅。
該局特別強調,納稅人購買商品房的,需提供新購住房發票和商品房買賣合同(必須使用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廣州市工商局監制的合同,並經廣州市房地產交易所確認)或房產證復印件;
購買二手房的,需提供房產證或有效產權證、契稅完稅證明復印件;雙方交換房屋的,還需提供《廣州市房地產價格審核書》;
出售或購買的房屋所有權人屬於夫妻的,需提供能證明夫妻關系的戶口簿或結婚證復印件。
綜上,我整理壹下房屋退稅的相關內容。可見,在實踐中,並不是所有人買房後依法繳納稅費後都能獲得退稅。如果不符合規定的退稅條件,也是無法退還已繳納的稅款的。至於住房退稅,也有嚴格的流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