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中***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明確提出:加大貧困殘疾人康復工程、特殊教育、技能培訓、托養服務實施力度。申請精準扶貧證明的條件:
1、年齡在18歲到60歲之間,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能力。
2、持有效身份證件,具有還款能力,並且無不良信記錄。
3、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
4、能夠帶動缺乏致富能力的貧困農戶(必須是建檔立卡貧困戶)增收脫貧的致富能人、農村合作組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
5、貸款人需與貧困戶、村委會、鎮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同簽訂增收脫貧帶動協議,使用貧困農戶的貸款額度,並作為承貸主體,承擔貸款全部償還責任.
6、貸款人是企業法人的,其法定代表人除具備前1至4款條件外,企業法人必須有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生產經營許可證等合法有效證件。
二、精準扶貧政策:
1、是農村薄弱學校改造和高中辦學條件改善等政策向貧困區縣傾斜。
2、是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教育資助政策,將貧困戶子女優先納入資助範圍。
3、是深入推進文化信息資源***享工程入戶(站),完善貧困村文化室,培育1—2名文化中心戶。?
三、精準開展醫療衛生扶貧:
1、是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因病致貧扶貧對象納入醫療救助範圍,資助其參加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
2、是貧困戶大病醫療補充商業保險實現全覆蓋。?
擴展資料
壹、扶貧標準
我國在2008年前有兩個扶貧標準,第壹個是1986年制定的206元的絕對貧困標準,該標準以每人每日2100大卡熱量的最低營養需求為基準,再根據最低收入人群的消費結構來進行測定。第二個是2000年制定的865元的低收入標準。
2008年,絕對貧困標準和低收入標準合壹,統壹使用1067元作為扶貧標準。此後,隨著消費價格指數等相關因素的變化,標準進壹步上調至1196元。
2011年11月19日,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宣布,根據到2020年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要求,適應我國扶貧開發轉入新階段的形勢;
中央決定將農民人均純收入2300元(2010年不變價)作為新的國家扶貧標準,這個標準比2009年1196元的標準提高了92%,對應的扶貧對象規模到今年年底約為1.28億人,占農村戶籍人口比例約為13.4%。
壹、扶貧證辦理流程
申請(本人或委托村民小組和其他村民)→民主評議(鄉鎮或街道組織、村居幹部和村居民代表參加)→審核(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公示(村居委會或村民組)→審批(縣民政局)→扶貧卡的發放(縣民政局或鄉鎮、街道委托縣鄉金融機構發放)。
已獲得過資助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學生,入學報到時直接按資助標準免除國家免學費和貴州省教育精準扶貧學生資助免學費、教科書費、住宿費資助項目的費用。
農村建檔立卡壹年級貧困新生憑縣級扶貧部門發放的具有二維碼標識的“貴州省貧困戶登記卡”和錄取通知書,入學報到時直接按資助標準免除國家免學費和貴州省教育精準扶貧學生資助免學費、教科書費、住宿費資助項目的費用。扶貧專項助學金資助項目由學校在每年秋季學期開學後壹個月內,通過學生資助卡發放。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