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壹名專業售樓人員,在房屋交易中自始至終都要把握主動權,怎樣把握呢?首先對房子本身了如指掌,具體到哪個位置哪棟樓哪間房哪個廳哪扇窗,都要在腦中形成三維概念;而且,還要對周圍競爭有壹定得了解,並能針對房子銷售梳理出壹套專門的推銷語言,只有在此基礎上方能與客戶對答如流,把握主動並產生互動。其次,要有足夠的信心,萬不要被對方的聲份地位所震住;要相信如果對方是本科,妳就是碩士;如果對方是碩士,妳就是博士;如果對方是博士,妳就是博士後或博士生導師。因為就房子而言,沒有人能夠比妳了解的更清楚更具體了。
*壹個鐘頭講上壹百個優點
在臺灣,售樓人員與客戶攀談中,壹個鐘頭就能講上壹百個優點。縱使壹百個優點中有99個是“準優點”,但只要有壹個優點把客戶打動也就達到了目的。因而,再給客戶講述房子情況時,壹遍不行兩遍,兩遍不行三遍、四遍、五遍,直至客戶對房子優點有些認同。而且每壹遍講過都滋生新的優點,來緊緊抓住客戶的思維,讓客戶對房子產生興趣和購買欲望。
*接電話的技巧
為了盡快得到客戶的初始資料,就應對客戶“驗明正身”。
首先,從簡單的接聽開始。當電話響起,拿起電話進行四個回答,“這是**樓盤,您是在哪看到我們廣告的?”“請問您現在在哪?”“您可以過來壹下嗎?”“您可以留下聯系地址嗎?我們把資料給妳寄過去?”四句足以,無須過多的糾纏。因為電話裏很難產生推銷效果的。如果客戶在第壹個問題上就答的牛頭不對馬嘴,就知道客戶目前對樓盤壹無所知;如果客戶在第四個問題上願意留下聯系方式,也就有了目標客戶,等於拿到了客戶的初始資料。客戶往往在電話裏單刀直入問房價,售樓人員應盡量正面回答,而引入先看房後講價的程序。因為如果直接給客戶報個價,交易往往瞬間就判了生死,售房人員也就沒有機會發揮推銷技巧了。
*面談的講究
在臺灣,當客戶徑直上門面談時,售樓人員會先給客戶讓座,倒杯水給他,再就房子的事項娓娓道來。而且,壹個客戶往往就有三個售樓人員扮演不同的角色與客戶周旋,以壹種群體的優勢壓倒對方。
壹般而言,就房子的講述事項要用半個鐘點,售樓人員通過詢問“第幾次”來了解房子信息等方式摸清客戶的買房意向。這其間,售樓人員就要充分發揮自己出色的口頭語言和肢體語言,來博得客戶的好評(感)。待客戶三杯水時,估摸交易也就談成了壹半。如果客戶無心買房,只是隨便轉轉,也就不必苦苦糾纏,讓客戶自行其便;真有實意的就不怕他不來第二次。但售樓人員應盡量在第壹次就讓客戶留下聯系方式,以便於過壹段時間不見他來時就主動聯系,壹則催促他盡早訂購;二則也可去了壹段“懸念”收回心來迎接下壹個客戶。
*當客戶挑毛病時
其實,客戶購買時都要經歷七個心理階段,既註意—興趣—聯想—欲望—比較—確認—成交,常規為“AIDS”(A:ATTENION、I:INTERSTION、D:DESIRE、S:SALE)。通過樓書廣告引起客戶的興趣,通過售樓人員的講述引發客戶的興趣與聯想,再通過現場看房使客戶進入購房欲望階段。
當客戶進入比較階段時,就會變的挑剔起來。如果客戶是在本樓盤中的不同套房之間挑毛病,這是售樓人員就應不厭其煩的重述自家房子的好處,並有可能的話挑些客戶所指房子的缺點來說服客戶。過了這壹關,客戶就會自然下定,成交自不在話下。
*對口推銷
營銷學裏用“MAN”三個字母來表示推銷要點;M;MONEY(金錢)、A:AGENT(代理、代表)、N:NEED(需要)。售樓人員在與客戶的交流互動中,要從客戶的各類舉止甚至手指的小動作中判斷出客戶是否有財力購房,在買房上是否有決定權,並且是否有買房的需要。壹旦認準這三點,就可以進行對口推銷,可以少費不少的不必要口舌,並且還能挖掘出潛在的客戶源來。在臺灣,如果認定客戶屬於可買可不買的潛在類型,售樓小姐甚至做到了帶上早餐到客戶家遊說的地步。因而說掌握了對口推銷,成交的比例就會大大提高。
關於要求就要看妳所在的公司了,有的要求大學或者營銷專科的,有的要求妳有壹定的工作經驗,大多在學歷上都不是很刻薄,就是要求妳有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