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九十四條規定,納稅人拒絕代扣、代收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向稅務機關報告,稅務機關直接向納稅人追繳稅款和滯納金;納稅人拒不繳納的,依照稅收征管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若幹具體問題的通知》及其實施細則(國稅發〔2003〕47號)第二條規定,有扣繳義務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對取得款項的納稅人應繳納的稅款進行扣繳,納稅人拒絕扣繳的, 扣繳義務人應暫停支付相當於納稅人應納稅額的款項,並在壹日內報告主管稅務機關。
有代收代繳義務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代收納稅人應繳納的稅款。納稅人拒絕繳納的,扣繳義務人應在壹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
扣繳義務人違反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稅務機關除依照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外,還應當責令扣繳義務人限期補繳或者收繳未繳的稅款。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行政機關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2004〕1199號)第三條規定,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稅收征管法規定的原則代扣代繳未繳的稅款,無論適用修訂前還是修訂後的稅收征管法,均不得向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收取滯納金。
根據上述規定,對扣繳義務人按照國稅發〔2003〕47號文件的規定進行處罰,並責令扣繳義務人限期補繳或者收取應扣繳和應收的稅款,但對未扣繳的個人所得稅不收取滯納金。
如何計算工會經費
已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按工資總額的2%撥交的工會經費,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第二條工作人員報酬的規定。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及其他相關費用。職工薪酬包括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第四條規定,企業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將應付職工薪酬確認為負債。除因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補償外,應根據員工服務的受益對象,分別以下情況處理:
(1)應當承擔生產產品和提供勞務負擔的職工薪酬,應當計入產品或勞務成本。
(2)應由在建工程和無形資產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建造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的成本。
(3)上述(1)、(2)以外的職工薪酬,計入當期損益。
企業捐贈固定資產如何做賬?
要求我企業接受甲公司捐贈的壹臺新設備,根據捐贈固定資產發票及支付的相關稅費,確定該設備入賬價值為654.38+0.5萬元。經稅務機關批準,該設備所得稅平均五年計算繳納。5年後出售設備時,折舊65438+萬元,銷售收入5.5萬元。企業如何記賬?
回答1。接受新設備捐贈。
借方:固定資產150000
貸款:遞延收入?非貨幣性資產捐贈收入150000
2.年末轉入的營業外收入(5年平均計入)。
借:遞延收入?接受非貨幣資產捐贈收入3萬元。
貸款:營業外收入?捐贈利潤為30000元。
其他年度結轉遞延收益的會計分錄同上述分錄2。
3.固定資產在第五年出售時轉入清算。
借方:清理固定資產5萬元。
累計折舊100000
貸款:固定資產150000。
4.第五年賣的時候收了5.5萬。
借方:銀行55000元。
借款:清理固定資產5.5萬元。
5.結轉銷售凈收入。
借方:固定資產清算5000
貸款:營業外收入?非流動資產處置收入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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