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要與國務院及相關紀檢監察部門下達的相關戰略方針結合起來,堅決杜絕各種形式的腐敗問題,促進我國企業的健康、平穩發展。目前,企業財務管理的工作中仍然存在著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紀檢監察面臨著艱巨的任務。
二、紀檢監察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的作用
(壹)制度監督作用
隨著市場經濟的進壹步發展,其本身所固有的商業性引發了壹系列的問題,壹些工作人員受到了利益的誘惑,出現諸如弄虛作假、收受賄賂等現象,紀檢監督的重要性越來越突出。在企業實際運營中,部分意誌力薄弱的財務管理人員受到經濟利益的驅使,做出有悖於企業規定和國家政策的行為,甚至違法犯罪。這就要求企業必須加強紀檢監察工作,通過完善相應的制度體系,促進紀檢監察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教育懲戒作用
在市場經濟的沖擊下,企業財務管理工作滋生了大量腐敗現象,加強紀檢監察的教育懲戒作用勢在必行。由於缺乏法律意識、意誌力淡薄,企業工作人員很容易陷入追求個人利益的陷阱中,滋生出“金錢至上”等不良的思想觀念,出現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弄虛作假、違反企業規章制度等行為,給企業帶來極其惡劣的影響。因此,企業要加強對醫務人員的思想政治教育,落實相應的懲戒機制,通過嚴查、嚴處不良現象,有效遏制腐敗行為的滋生。
三、針對農村三支幹部的規範約束
(壹)強化財務信息統計
首先要對企業的具體財務信息進行詳細的備案,並將其作為企業財務信息數據的來源。對於企業在實際經營中所做出的重大決策、人員的人事調動詳情等均應采取透明化的監督模式。與此同時,應當通過加大社會、政府、媒體等對企業工作的監督力度,將企業反腐真正落?到財務管理工作中。
(二)更新財務監督模式
企業所采取的傳統財務監督模式比較被動,往往是在問題發生後才采取緊急手段。但是,這種事後的監管已經無法彌補不良現象給企業帶來的損失。因此,針對企業財務管理過程中的敏感環節,企業的紀檢監察部門應該加強監管力度,積極探索和創新紀檢監察對策,變被動為主動,從根本上杜絕虛假做賬、逃避稅款、私設小金庫等不良行為的發生,最大程度地降低企業財務管理欠缺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比如,在對企業財務的實際監管過程中,紀檢部門要準確把握企業在經濟活動中各個環節的具體資金流向,通過實時的追蹤和監管使企業財務的管理透明化、公正化,從而避免各類財務違規行為對企業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名譽損毀。
(三)加強財務人員思想教育
在信息網絡快速發展的當今時代,我國經濟社會正處於蓬勃發展的關鍵期,並且伴隨著信息的更新速度日漸加快,各行各業在新形勢下也出現了新的局面。對於企業的財務管理來說,相關的工作人員要積極學習最新的規章制度和法律政策,不斷提升自我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業務能力,從而使自己更好地適應日新月異的社會發展。當然,在新舊觀念猛烈碰撞的今天,企業財務工作也出現了壹些新的腐敗問題。企業的紀檢監察部門應從源頭入手,加強財務人員的思想教育,特別是要培養財務管理人員的廉政自覺性意識。例如,企業可以定期開展職工職業道德模範評選活動,或者讓財務管理部門不定期地匯報相應管理工作的反思和學習情況,從而提高財務人員的思想水平和職業道德。
(四)優化紀檢監察工作機制
隨著時代的變遷,我國企業體制改革不斷深入,企業財務管理工作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與之相應,企業需要優化紀檢監察工作機制,以更好地促進我國企業體制的改革和發展。首先,建立全面的紀檢監察制度是做好紀檢監察工作的重要前提。因此,醫院應不斷完善紀檢監察工作的規章制度,針對企業財務管理中比較容易出現問題的環節建立嚴格的約束機制和管理辦法,確保紀檢人員進行的各項監管工作都能夠有章可依、有據可循。其次,企業要加大財務部門的監察力度,對於重要的經濟項目采取民主決策的方式,這樣既可以防止壹人獨裁引起的決策片面化,也可杜絕腐敗現象的發生。再者,作為企業的綜合性監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應發揮其優勢,不斷完善監督協調的功能,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的監督責任,配合企業財務管理部門完成黨風廉政建設任務的指導和部署工作。最後,還需實施嚴格的財務管理員工考核制度,進壹步完善獎懲機制,以避免企業工作人員出現違法亂紀的行為。
四、結束語
總而言之,紀檢監察在企業財務管理工作中占據著重要的地位,不僅有利於推動我國企業的穩步發展,也有利於提高企業工作人員的思想水平,使企業財務管理人員能夠在實際的財務管理工作中切實以社會利益為重,自覺抵制不良誘惑,促進醫院的健康運營。因此,企業壹定要加強對於財務管理的紀檢監察工作,不斷完善相應的規章制度,積極提高紀檢監察的工作水平。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解決企業管理上的腐敗問題,保證我國企業的長遠發展。
近日,山東省醫保局、山東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聯合下發《關於進壹步規範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和待遇支付工作的通知》(魯醫保發[2021]54號)。有效解決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與待遇享受政策銜接不暢、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集中繳費年限不壹致、最低繳費年限不壹致等問題。轉發日照市醫療保障處執行,並對執行中的相關問題給予明確。自2022年4月1日起,日照市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