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強化監督檢查,嚴明工作紀律。組織部門履行好指導和監管責任,統籌協調解決駐村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派出單位要按照倒掛考核有關要求,履行好監管和幫扶責任,確保幹部脫產常駐;協助配合好鄉鎮(街道)黨(工)委加強對駐村幹部的管理,每季度至少要到本單位駐村點開展1次調研,每年為所駐鄉鎮和村解決幾個影響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難點問題。鄉鎮(街道)黨(工)委履行好主體責任,加強駐村幹部的管理,建立健全監督考核機制,為同步小康駐村幹部和村第壹書記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和環境。縣紀委、縣委縣政府督查室把駐村工作納入專項督查內容,建立督查機制,制定督查計劃,定期開展督查,嚴格問責通報,對駐村工作落實不力的單位和個人嚴格問責通報。進壹步完善駐村幹部和村第壹書記召回機制,對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顯、群眾不滿意、打不開工作局面采取通報壹批、召回壹批、調換壹批的方式,優化駐村幹部隊伍,確保駐村工作時間和效果,堅決防止走過場。建立健全駐村考勤制度、工作例會制度、定期走訪制度、述職考評制度、激勵制度等,重抓兩頭,嚴管中間,獎優罰劣。
三是強化培訓提升,全面提升素質。進壹步加強“講、訪、幫、促”活動,不斷推動駐村幹部“壹宣四幫”工作,提升駐村幹部對黨的重大政策理論宣講力度,大力推進駐村幹部道德講堂活動,在駐村幹部中推選壹批工作業績好、群眾口碑好的駐村幹部組成宣講團,總結駐村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經驗,以片區為單位,開展宣講活動。同時,進壹步強化駐村幹部SYIB創業培訓,全面提升駐村幹部幹事創業的本領和激情。
四是強化信息宣傳,營造良好氛圍。通過幹部職工大會、村民小組會議宣傳做好駐村工作的重要意義。明確專人作為駐村工作聯絡員,及時掌握駐村幹部工作動態,收集整理駐村工作相關材料,加強對幹部駐村工作的宣傳報道,對工作中湧現的先進事跡和典型大力宣傳,為不斷深化幹部駐村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