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危機公關的“24小時法則”,企業應在24小時內公布結果,否則會造成信息真空,引發各種誤解和猜測。
危機公關的傳播原則應該是迅速準確,所以有兩個時間選擇:危機發生的第壹時間和危機真相出來的時間。危機發生後,企業應迅速做出自己的判斷,界定危機事件,確定企業公關的原則立場、方案和程序;及時安撫危機受害者,避免事態惡化。
同時,在最快的時間內,向新聞媒體簡要說明企業所掌握的危機概況和企業危機管理措施,闡明企業的立場和態度,爭取媒體的信任和支持。避免壹個誤解:在真相大白之前,盡量避免與媒體見面。
事實上,即使不接觸媒體,媒體也會編造各種理由來推測國內很多危機風暴的升級都是沒有及時控制不利信息傳播的結果。
01:註意說服技巧,選擇可信度高的來源,盡快消除公信危機。
此外,在處理危機的過程中,企業高層領導的及時出現對危機的緩解也有很大的作用,尤其是在危機惡化之前。
比如1999年中期比利時可口可樂中毒事件的危機公關,可口可樂公司就派出了以CEO華萊士為首的公關團隊來處理危機情況。
在新聞發布活動中,高層人物的出現會強化媒體和公眾對企業負責任態度的好感,同時也容易在危機惡化前盡快做出承諾,改變事態的發展方向。對於企業來說,高層管理人物的出現使得危機公關傳播的效果更加突出,對危機處理過程起到關鍵的推動作用。
02:統壹口徑,對外只能發出壹個聲音。
危機時刻,企業很容易陷入信息良莠不齊的混亂狀態,不利於形成有效的危機溝通,所以形成統壹的對外溝通聲音是形勢的必然結果。
發言人負責與外界溝通。只有通過他的聲音,才是企業的最終決策,才是要向新聞媒體披露的內容。其他人永遠不能代表企業隨意發表意見,只能維護和服從代言人的權威。
尤其是面對新聞媒體,壹定要根據企業對外宣傳的需要,及時、準確、壹致地發布公關信息,形成有效的對外溝通渠道。這樣可以避免危機來臨時對外宣傳的無序和混亂以及可能的公眾猜疑,便於企業控制危機公關信息的傳播。
03:根據危機流程,精心選擇媒體,快速有效地遏制危機。
媒體選擇是決定企業媒體危機公關成敗的另壹個細節問題。根據事件的大小和危機的嚴重程度,媒體的選擇也有不同的思路。國際大企業的抗危機能力普遍強於國內企業,即使發生危機,似乎也處理得遊刃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