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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強黨委書記履行幹部選拔任用職責的離任檢查

加強對幹部選拔任用全過程的監督。進壹步完善幹部推薦、提名、考察、醞釀、討論、決定的監督措施,嚴把選人用人關,為把政治可靠、工作能幹、作風過硬、人民信任的幹部選拔到各級領導崗位提供有力保證。

認真落實《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辦法(試行)》。加強對《幹部任用條例》執行情況的檢查,改進檢查方法,提高檢查質量。對於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切實督促整改。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制度。根據工作需要,上級組織(人事)部門的幹部監督機構可以調閱下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討論幹部任免的會議紀要和其他有關材料,邀請有關人員談話,了解情況。建立健全幹部選拔任用評價體系,為客觀準確評價幹部選拔任用提供科學依據。

嚴肅查處違反幹部任用條例的行為,堅決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認真貫徹落實《關於切實解決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若幹突出問題的意見》,從本地本部門實際出發,認真落實各項措施,嚴肅查處“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拉票賄選等問題,堅決防止幹部“帶病提拔”。對嚴重違規行為實行工程監理制,加大監督和查處力度。

建立健全幹部選拔任用責任追究制度。按照權責壹致原則,科學界定幹部選拔任用各環節責任主體和內容,明確追究方式,加大追究力度。被撤銷黨內職務或行政職務的領導幹部,在提拔前有嚴重違紀違法行為的,必須對其選拔任用過程進行調查。對確實存在違規選拔任用幹部問題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實行幹部選拔任用備案制度,建立幹部選拔任用備案檔案,如實記錄擬任用人選的推薦、提名、考察、醞釀、討論、決定等情況,為實施問責提供依據。

充分發揮群眾監督的作用。堅持和完善幹部考察預告制度和任前公示制度。加強和改進“12380”舉報電話的受理,建立健全“便捷、安全、高效”的舉報機制。對群眾舉報的問題性質嚴重、內容具體、線索明確的,要認真調查、核實、處理。實名舉報的,采取適當措施向舉報人反饋調查結果。切實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堅決制止和嚴肅處理打擊報復舉報人的行為。積極營造群眾監督的良好環境,形成群眾監督幹部的有序參與機制。

重視輿論監督的作用。根據工作需要,及時向新聞媒體通報幹部選拔任用情況,接受輿論監督。對嚴重違反幹部任用條例的典型案件,必要時可通過新聞媒體曝光。加強幹部監督宣傳,正確引導輿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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