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企業所在的省稅務局發布的施行細則,例如廣東省: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及《廣東省房產稅施行細則》等規定,現就我省房產稅困難減免稅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納稅人符合以下情形之壹,納稅確有困難的,可酌情給予減稅或免稅:
(壹)因風、火、水、地震等嚴重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發生重大損失的;
(二)受市場因素影響,難以維系正常生產經營,發生虧損的;
(三)依法進入破產程序或停產、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的;
(四) 地級及以上人民政府、橫琴新區管理委員會、深汕特別合作區管理委員會,廣州、深圳市的市轄區人民政府重點扶持的。
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不得享受房產稅優惠政策的,不得享受房產稅困難減免。
三、本公告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關於調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減免政策的通知》(粵地稅發〔2009〕19號)同時廢止。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國發〔1986〕90號?
第壹條?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征收。
第二條?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
前款列舉的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為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
第三條?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壹次減除10%至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
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第四條?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第五條?下列房產免納房產稅:
壹、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
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
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
四、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
五、經財政部批準免稅的其他房產。
第六條?除本條例第五條規定者外,納稅人納稅確有困難的,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定期減征或者免征房產稅。
第七條?房產稅按年征收、分期繳納。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八條?房產稅的征收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辦理。
第九條?房產稅由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征收。
第十條?本條例由財政部負責解釋;施行細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抄送財政部備案。
第十壹條?本條例自1986年10月1日起施行。
國家稅務總局—法規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