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黨委發揮領導作用。加強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各級黨委要充分發揮領導核心作用,逐步善於把黨的方針政策轉化為國家意誌實現領導,善於運用法律手段和法定程序解決矛盾、處理問題,確保法治建設分步有序推進。
第二,人大起主導作用。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在同級黨的領導下,積極行使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權,把依法治國擺上議事日程,作為壹項長期戰略任務來抓。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組織制度也應成為法治的組織實施制度。在組織協調法治日常工作,依法履行立法、監督、重大事項決定、人事任免等職權時,紮紮實實、創造性開展工作,充分發揮在法治建設中的引領作用。?
第三,“壹府兩院”(政府、法院、檢察院)發揮執法主體作用。行政機關對經濟社會發展影響最大,與人民群眾關系最密切,機構和人員最多。法律法規大多由行政機關實施,行政機關在法治建設中占據突出地位。依法行政是法治的核心,是優化經濟環境、創造法治優勢的關鍵。司法工作也是法治的主要環節。應該說,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作為執法主體在法治建設中處於重要地位。
第四,CPPCC發揮民主監督作用。CPPCC的民主監督範圍廣泛。它可以通過協商、討論和批評,對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的實施、重大方針政策的執行以及國家機關和工作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通過會議、視察、調查、提案和建議,對法律法規的實施進行監督。
第五,發揮人民群眾的主力軍作用。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創造歷史的動力。人民群眾不僅是社會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創造者,也是社會變革的決定性力量。無論做什麽,做什麽,開展什麽樣的活動,都要有群眾的支持和參與,積極配合,才能取得成效。抓法治,就要廣泛深入地動員和組織人民群眾,全心全意地信任他們,全心全意地依靠他們,把如何加強法治建設的總思路給他們,要他們出主意、想辦法、出主意、獻計獻策。
為了加快法治建設的進程,早日實現文明法治社會。現階段,要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和有效的方法加強法治領導,完善和規範法治工作機制,認真做好法制宣傳教育,加強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加大依法治理力度,不斷提高執法水平,增強領導幹部依法決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全面提高廣大幹部群眾的法律素質。
參考資料:
瓊山區人大網-關於加強法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