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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建立健全問責機制,推動“兩個責任”落到實處

1、嚴格責任追究,建立健全問責機制。

嚴格責任追究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要保障,也是從嚴治黨方針的具體體現。

1)、有責必究,追究必果。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領導幹部問責制結合起來,實施責任追究倒查制,出了問題從嚴從快處理,實行層層追究,不管查到什麽人,都要堅決處理,不搞下不為例,杜絕以經濟處罰為由,逃避執紀,或以集體決策失誤為由,逃避個人責任,形成良性的責任導向;

2)、分清主次,抓住重點。在責任追究的重點對象上,要堅持以抓領導幹部為重點,就各類領導班子而言,應以黨政領導班子為重點,就各部門領導幹部而言,應以重要崗位的主要領導幹部為重點;

3)、寬嚴相濟,區別對待。把出了問題積極查處與出了問題遮遮掩掩的責任分開,對職責範圍內發生的問題進行掩蓋、袒護,或者幹擾、阻礙責任追究調查處理的作為責任追究的著重點,充分調動領導幹部履職盡責的自覺性和積極性,特別是黨政“壹把手”切實履行“壹崗雙責”的責任意識。確保監督者也受監督,形成監督問責的閉環。

2、紮緊“制度籠子”,健全作風改進機制。

落實“兩個責任”,作風建設是保障。黨員幹部作為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實踐者,在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踐行“三嚴三實”要求的同時,必須針對領導幹部手中的行政管理權加強制度控權,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強化紀律約束,使作風建設和紀律建設同步推進,實施“通電工程”,使紀律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促使幹部嚴格貫徹執行上級決策部署,堅決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自為政、陽奉陰違。強化履職盡責,深入開展“崗位就是責任”專題教育,抓好“庸懶散拖”和“吃拿卡要報”專項治理,切實防止有崗不盡責、在崗不敬業、出工不出力等問題。強化監督懲治,堅持有紀必執,有違必查,維護紀律約束的剛性。

3、落實“兩個責任”,監督制約是核心。

以加強權力監督制約為主線,以風險管理為導向,深入推進內控機制建設,努力把內控機制打造成“制度籠子”的有效載體。堅持科學分權、過程控權、公開亮權的內控工作思路,紮實做好防控措施的動態管理和優化完善。健全完善內控工作考核評價體系,優化考核指標,強化責任追究和結果運用,促進了內控工作任務落實到位。

4、發揚“釘釘子”精神,健全督導落實機制。

落實“兩個責任”,督導落實是關鍵。黨風廉政建設是壹項全員參與的政治任務,需要全體黨組織發揚“釘釘子”精神,上下各負其責、***同努力,最大限度地聚集反腐倡廉的正能量。

1)、各級黨組和主要負責同誌帶頭履行職責。實施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任務書工程”,建立明責、履責、問責的主體責任體系,著力解決黨組主體責任不清等問題。全面落實用人責任、糾正責任、制權責任、支持責任和管理責任,年初研究工作方案,平時加強日常督查,年末聽取匯報、進行審議評價。

2)、認真抓好班子成員“壹崗雙責”的落實。對班子成員落實“壹崗雙責”制定具有可操作性、可評價性的制度規定,將黨風廉政建設任務分解落實到分管領導、各部門、各單位,明確廉政建設責任。班子成員定期研究、布置、檢查和報告分管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逐壹梳理監管職責,對每壹項權力都制定可操作、可倒查、可追究的預防腐敗措施,真正把廉政要求融入分管業務工作之中。

3)、紀檢監察部門切實執好紀、問好責、把好關。積極推動稅務紀檢監察聚焦主業,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在監督內容上,重點加強對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黨組執行民主集中制、“三重壹大”事項決策以及幹部選拔任用等工作的監督。在監督方式上,對權力較為集中、廉政風險較大、群眾關註度高的重點事項,由全程參與向重點監督轉變,提升監督實效。

5、狠抓落地生根,健全責任追究機制。

落實“兩個責任”,責任追究是抓手。實際工作中,無論“壹把手”還是副職,都要對承擔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簽字背書,出了問題就追究責任。全面推行績效管理,堅持考核指標與對應工作責任相匹配,科學制定指標分解措施和方法,提高了考核的客觀性、公正性,保證考評指標落地。對發生重大腐敗案件和不正之風長期滋生蔓延的單位,實行“壹票否決”。繼續加大問責力度,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嚴格實施責任追究辦法,形成責任分解、檢查監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鏈條。對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力的單位或部門,嚴格責任追究,既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又倒查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健全完善信訪舉報、案件線索報告和輿情處置等制度,加強函詢和誡勉談話,註重抓早抓小,防止小問題演變成大問題。進壹步加大執紀辦案力度,註重從信訪舉報中收集案件線索,拓寬案源渠道,嚴肅查處領導幹部違紀違法以及發生在稅收執法領域和納稅人身邊的腐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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