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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進壹步推進幹部約談態化工作發言提綱

談話提醒、約談函詢,主要是指需要查證核實的問題線索或反映的問題具有壹般性,需要及時批評教育,包括查清後可以給予輕處分。以往有的紀檢機關往往把目光聚焦在查辦大案要案上,疏於日常“小線索”的“深談話”,直到有的幹部“問題成堆”才“算總賬”。各級紀檢機關轉變思想觀念,回歸黨章規定的本職,把職能轉到抓紀律上,把工作重心放到日常監督執紀上,發現問題及時談話提醒、約談函詢。《條例》第三十壹條總結黨的十八大以來實踐經驗,明確規定:“接到對幹部壹般性違紀問題的反映,應當及時找本人核實,談話提醒、約談函詢,讓幹部把問題講清楚。約談被反映人,可以與其所在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壹同進行;被反映人對函詢問題的說明,應當由其所在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簽字後報上級紀委。”

談話、約談是重要的思想政治工作,既要有嚴肅性,又要有思想性,還要有藝術性。談話前要做好充分準備,掌握相關政策,掌握談話對象特點,掌握其心理變化,提高談話的針對性。談話不能走過場,要談到心裏去,出以公心,態度誠懇,起到紅臉出汗的效果。談話時,可要求談話對象如實匯報思想和工作情況以及黨風廉潔建設有關規定執行情況,允許其就有關問題作出解釋和提出不同意見,必要時可要求其就有關情況或整改的問題書面作出說明或報告。對反映不實的予以澄清,對如實說明且反映問題並不嚴重的給予了結,對與組織掌握的情況不壹致的要進壹步核實。談話記錄和函詢回復應當認真核實,存檔備查。談話提醒、約談函詢政治性、政策性極強。要堅持關口前移,加強對問題線索的綜合研判,對職責範圍內的要分類處置,對屬於地方和部門管理的幹部問題線索要移交處置。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函詢結果要由本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簽字上交,有的還要讓其在民主生活會上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約談函詢內容要嚴格保密,對失密泄密者,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被約談函詢的同誌要相信組織、依靠組織,深刻認識到這是組織給的機會,嚴肅認真對待,誠心誠意和組織交心。要本著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態度,對群眾反映的問題逐條認真梳理,向組織講清楚。存在問題的,要主動承認、及時改正,放下包袱、輕裝前進。沒有發現問題的應當了結澄清,對於不如實向組織說明情況,隱瞞、編造、歪曲事實和回避問題,無故不回復組織函詢,追查反映問題人員甚至打擊報復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組織處理;構成違紀違法的,移送有關部門依紀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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