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訪問國家稅務總局官方網站,在互動交流區選擇“違法檢舉”進入“稅收違法行為檢舉”環節;
2. 提供被舉報人的個人信息、企業信息、地址等,以及相關的財務資料;
3. 詳細描述被檢舉人的違法行為,包括時間、地點、涉及的單位和可能知情的人員;
4. 可通過書面、口頭、電話等方式進行舉報,實名舉報可能獲得獎勵,匿名舉報也被接受,但應確保信息安全。向當地稅務機關的舉報中心提交,確保舉報內容符合該稅務機關的管轄範圍。舉報的違法行為類型包括但不限於偷稅、逃稅、騙稅、虛開發票等。
稅收的監管與合規:
1、稅收監管機構的職能:負責稅收法律法規的制定與執行,監督稅務登記、申報、繳納等環節;
2、稅收合規審查:對企業和個人的財務報表、納稅申報等進行審查,確保稅收合規;
3、稅務稽查流程:稅務機關對疑似偷稅漏稅行為進行調查,包括現場檢查、賬目審計等;
4、稅收法律制裁:對於查實的偷稅漏稅行為,依法進行處罰,包括罰款、追繳稅款、甚至刑事責任;
5、納稅信用評價系統:通過評價納稅人的納稅行為,建立信用記錄,對合規納稅行為給予獎勵,對違法行為進行懲戒。
綜上所述,個人或單位可通過國家稅務總局官方網站的“稅收違法行為檢舉”環節或向當地稅務機關的舉報中心提交書面、口頭、電話等形式的舉報,提供被舉報人信息、財務資料和詳細違法行為描述,實名或匿名均可,以揭露偷稅、逃稅、騙稅、虛開發票等稅收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
《稅收違法行為檢舉管理辦法》
第九條
檢舉人在檢舉過程中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等規定;應當對其所提供檢舉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他人;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權益。
第十條
檢舉人檢舉稅收違法行為應當提供被檢舉人的名稱(姓名)、地址(住所)和稅收違法行為線索;盡可能提供被檢舉人統壹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件號碼),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信息和其他相關證明資料。鼓勵檢舉人提供書面檢舉材料。
第十壹條
舉報中心接收實名檢舉,應當準確登記實名檢舉人信息。檢舉人以個人名義實名檢舉應當由其本人提出;以單位名義實名檢舉應當委托本單位工作人員提出。多人聯名進行實名檢舉的,應當確定第壹聯系人;未確定的,以檢舉材料的第壹署名人為第壹聯系人。